福建七项优惠政策鼓励央企兼并重组

2010年12月03日 10:31 232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更多政策解读

  12月3日消息  福建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福建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涉及七项优惠政策推动福建省与央企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合作,并支持央企兼并重组福建企业,组建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在先进制造业方面,福建将按照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战略定位,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石油石化、电子信息等产业领域项目,加强与央企对接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在新兴产业方面,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海洋经济等方面与央企对接合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此外,福建还将推动与央企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合作,突出平潭、环三都澳、闽江口、湄州湾(南北岸)、泉州湾、厦门湾、古雷半岛、武夷新区、龙岩产业集中区、三明生态工贸区等十大新增长区域引入央企落地建设骨干项目,鼓励省内企业尤其是省属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与央企嫁接,支持央企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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