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拟出 减排量将审核签发
2011年02月22日 9:10 3133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节能减排
在漫长的等待之后,业界期待已久的《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到了呼之欲出的阶段。
春节前夕,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成立仪式暨绿色金融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透露,《办法》文本已经完成,正处在征求意见和履行报批手续阶段,将尽快出台《办法》,使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能够公正透明,以此增加对买方的吸引力。
记者了解到,《办法》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将解决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缺乏信用体系的问题,同时将明确自愿减排交易的交易产品、交易场所、新方法学申请程序以及审定和核证机构(DOE)资质的认定程序。
遗憾的是,《办法》没有对自愿减排标准以及定价规则做出说明。
虽然,自愿减排量在全球一直面临需求不足问题,2009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达到8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自愿减排交易量不到1亿吨、仅占1%,中国本土的自愿减排交易量更少,一家中等环境交易所的自愿减排成交量不过几十万吨。
但是,自愿减排交易意义重大,可以为中国真正的碳市场做准备。“《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国内碳市场的发展,是很重要的一步。”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洪波说。
具有国家信用的自愿减排交易
业内人士称,《办法》出台后,国内自愿减排市场缺乏信用体系的问题将得到解决,《办法》将对自愿减排交易的交易产品、交易场所、新方法学申请程序以及审定和核证机构(DOE)资质的认定程序做出明确。
自愿减排市场信用体系建立的关键点在于,自愿减排项目经国家发改委的核准,并对减排量进行审核签发后,才可在国家认可的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内进行交易,相关信息还要在由发改委统一管理的国家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在国家认可的交易机构里进行交易的自愿减排量将具有国家信用。”一位看过《办法》的专家对记者表示。
中国这种做法在国际上将是首次,目前,国际上尚无任何一个国家设立机构对自愿减排量进行审核签发。
另外,据透露,《办法》还对交易产品做出规定,申请核准和签发减排量的项目,既可以是依据联合国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方法学开发的项目,也可以是依据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新方法学开发的项目。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但未在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注册的项目具有申请自愿减排项目的资格。
这意味着,近2000个在EB悬着、未获得注册的中国项目有望找到新出路,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月27日,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全部CDM项目为2888个,其中在联合国EB注册的项目则只有1000多个。
至于交易场所方面,《办法》规定,现有交易机构和拟新建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如要增加自愿减排交易业务,都要向国家发改委提交材料进行申请。关键门槛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此举可理解为,国家意图杜绝盲目跟风、一拥而上建碳交易所的冲动。
另外,国家发改委也将批准自愿减排项目新方法学以及DOE资质等。拟成立自愿减排审核理事会,发改委将根据审核理事会意见,批准新方法学以及审定和核证机构(即DOE)资质等。
“新方法学将是适合中国本土的方法学。现在的方法学基本都是国外的,本土的很少。”一位专家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在国家发改委提交自愿减排项目申请,时间流程将比向EB申请CDM项目注册,以及向国际三大自愿减排标准组织申请自愿减排项目注册要短得多,《办法》对于自愿减排项目注册和减排量签发评审时间等都做了限定。
中国最大自愿减排项目开发商之一、瑞士南极碳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区总监西克(Caspar Chiquet)说:“CDM项目从递交申请材料到注册成功,即使一切顺利,至少需要一年多的时间,目前国际三大自愿减排标准的申请时间,整个程序与CDM越来越接近,也至少需要一年时间。”
自愿减排能否减税?
虽然《办法》出台将解决不少问题,但据相关人士透露,《办法》没有对自愿减排标准以及定价规则作出说明。
自愿减排市场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据统计,国际上自愿减排的标准已有14种。由于现在自愿减排交易买方多是发达国家的公司、机构,使用的标准也多是国外的。西克告诉记者,目前,在中国国内使用较多的国际三大自愿减排标准包括VCS、黄金标准以及Social Carbon,这三大自愿减排标准组织都是国际NGO组织。
中国也有自己本土的自愿减排标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都开发了自己的标准。
到底是用本土的标准还是国外的标准,还是都可用?《办法》未对此作出说明。
“我的理解是,《办法》对标准一视同仁,不存在《办法》出来之后,本土标准就能"沾光"的情况,本土标准还要努力以获得更多项目的使用。”北京环境交易所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据了解,目前还没有自愿减排项目采用北京环境交易所的熊猫标准。
另外,《办法》也未对定价规则做出说明。
事实上,自愿减排量的价格与标准紧密相关,不同的标准产生的减排量有较大的价格差异,标准越严格则价格越高。据了解,在国际自愿减排标准中,黄金标准由于最严格,产生的自愿减排量价格最高。
定价规则的缺失将影响项目业主的选择。对于项目业主来说,《办法》出台后,可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自愿减排项目申请,在中国国内也可以进行交易,但是若定价规则不明确,项目业主或许宁愿不辞辛苦,继续去联合国EB申请CDM项目注册。
另外,自愿减排的实质是买方并没有法律义务进行减排,是自愿为环境保护做贡献,所以不会进行“总量控制”,这导致自愿减排量的需求不大。
国家若明确认可,发改委审核签发后的自愿减排量可用于抵消企业的碳排放,则自愿减排量的需求将旺盛很多。
比如说去年底,不少地方省、市为冲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采取“拉闸限电”的方式,导致很多企业去购买柴油,不但碳排放更大,而且成本更高。如果企业可以购买自愿减排量进行碳抵消,即用市场手段来实现节能减排,比行政手段更有效,成本也更低。
但这一市场手段需要配套相应的罚款机制,在欧盟,对超出指标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罚款额标准为100欧元/吨,刺激了众多企业以市场手段来实现减排目标。
陈洪波认为,政府应该为从事自愿减排的企业提供一些激励政策,如补贴、减税等。
正是出于奖励诱因,中国台湾地区产业自愿减排的参与比例达到56%。台北大学助理教授李坚明称,台湾地区政府会补助企业资本设备投资、减免能源税或碳税。
另外,最重要的配套奖励诱因是,进行了自愿减排的企业,对于过去减少的碳排放量,在台湾地区未来实施“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时,可给予碳排放权配额奖励。
国内碳市场或萌芽
虽然《办法》规定在国家认可的交易机构内进行自愿减排交易,有利于交易机构业务得到提升,但交易机构不认为自愿减排交易会大幅增加。
“自愿减排交易在碳交易中不会占主导地位。卖自愿减排的人很多,买的人很少。”一位交易所高管称。
这位高管认为,自愿减排交易可以达到“练兵”的效果,来推动碳市场体系的建设。虽然全国各地都在建交易所,但是还没有任何关于碳交易的规章制度,《办法》如果出来,将是第一个。
“十二五”期间中国建立碳排放市场的政策信号已经得到明确,孙翠华在“北京绿色金融协会成立仪式暨绿色金融研讨会”上称:“我们现在认为,建立国家碳排放市场,是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主要的工具和手段,根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将大力推动这项工作。”
孙翠华还指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碳排放交易。
事实上,已有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对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跃跃欲试,广东省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处长林耀军此前曾向记者确认,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相关工作已写入《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已获得省政府批准,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待审批。
但一个全国性的“总量控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尚待时日,“目前还不具备"总量控制"的大政策背景,十七届五中全会已明确,探索控制能源的总量控制。”孙翠华说。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