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生效后泉州进出口优惠货物9批420万美元
2011年03月08日 9:55 4818次浏览 来源: 福建日报 分类: 镍资讯
3月8日消息 7日从泉州检验检疫局获悉:1月1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实施以来,泉州检验检疫局共已检疫查验可享受ECFA优惠货物9批,货值达420.44万美元,共可为海峡两岸企业减免关税达31.93万元人民币。
元月21日,泉州检验检疫局为一蓄电池企业一批货值54905美元输台镍氢电池签发了首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企业凭该证书,在台湾所缴关税税率由去年的2.5%降为今年的零关税,直接为企业在台客户减免关税1373美元,折合人民币8240元。2月16日,泉州检验检疫局在石井港区检疫查验了福建闽台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申报进口48箱鳖卵、货值3456美元。该批货物在大陆可享受到较大幅度的关税优惠,关税税率从原先20%降至10%,企业凭台湾高雄市商业会为其签发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产地证明书》,可减免关税人民币2672元。累计至2月底已进口鳖卵6批、货值2.89万美元,共约减免关税1.9万元,平均每公斤鳖卵可降低3元进口成本。2月18日和24日,泉州检验检疫局又分别在肖厝港区查验两批大批量的来自台湾地区的化工产品,分别是约700吨、货值68.6万美元的乙酸乙烯酯和2969.71吨、货值343.46万美元的基础油。按照“ECFA”协议,这两批化工产品均可享受5%的优惠税率,分别可为企业节省关税27349元和26.48万元。以上8批从台湾进口货物合计共414.95万美元,为企业节省关税达31.11万元。
按照“ECFA”协议,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列入清单的800多项产品逐步降低关税,三年内全部降到零;其中台湾出口到大陆的降税产品达539项,包括农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等十大类。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种货物也可享受关税减免进入台湾市场,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
泉州对台经贸发展具有独特的“五缘”优势,在两岸实现“大三通”后,泉州对台经贸往来更加密切。2010年泉州市对台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6亿美元,以进口居多。其中出口台湾产品主要是建材、鞋类、纺织产品、陶瓷、家具、电池、部分照明设备、文具用品等;从泉州口岸登陆的台湾产品包括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台湾水果(槟榔)、甲鱼卵、鲜活牛蛙、自捕水产品等。
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ECFA生效实施为契机,主动提前介入服务,积极先行先试,推行检疫监管新模式,进一步密切与海关、边检等口岸联检单位协作,优化服务措施,合力促进对台经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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