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纲要解读
2011年04月28日 14:34 9717次浏览 来源: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分类: 节能减排
将节能减排进行到底
“建设生态省、实现绿色GDP发展,不仅需要科学发展的智慧,还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日前福建省敲定“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初步确定今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四项指标都分别减排1%的年度目标。
“十二五”时期,福建省将围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监管减排、政策减排、责任减排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淘汰关闭纺织印染、化工、电力等行业落后产能和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任务,提高重点排污行业污水回用率。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推广力度,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
为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十二五”时期,福建省将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健全节能减排奖惩机制,继续实行差别电价、替代发电、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节能减排源头关。
与此同时,福建省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循环经济联合体,实现内部生产工艺间节能和物料循环利用。加快建设以城市社区和乡村分类回收站点为基地、集散市场为枢纽、分类加工利用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加强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旧机电产品、废弃包装物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加强共伴生矿及尾矿综合利用,力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75%。
建立低碳型产业结构。进一步增加森林碳汇,有效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控制碳密集型生产项目的布局。严格执行商品能效标准,限制低能效产品消费。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投入,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形成低碳产业新的增长点。做好厦门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推广绿色低碳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理念,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逐步提高可循环使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的比重,引导全社会节约消费。强化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推动居民节水、节电,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绿色建筑。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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