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二审宣判 究竟传达啥信号

2011年05月05日 13:52 32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对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做出二审判决,维持龙岩市新罗区法院的一审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等5名被告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5月4日新华社)
  紫金矿业拥有诸多耀眼的“光环”——国内最大的黄金生产企业,拥有中国第一大金矿,位列全球500强……但是,在业绩辉煌的背后,却是潜在的环境风险。在去年那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舆论对紫金矿业有这样的评价——“一半是黄金,一半是污水。”其实,何止一个紫金矿业,相当数量的企业与污染是“黄金搭档”。
  企业发展与污染同行,关键在于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也满足于“一半是黄金,一半是污水”的发展模式。曾有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抛出的“雷”人之语:“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水越黑。”这体现了某些地方对环境保护的忽视,以及对经济发展的错误理解。而且,相比环境污染,政绩观的“血铅中毒”更为可怕。
  有“一半是污水”的黄金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有“一半是污水”的经济增长,“污染”着科学发展。因此,对排污企业重拳治理的同时,对地方政府扭曲的政绩观更要全力纠正。而且,纠正政绩观也要从源头“治污”,从制度与机制上突破“唯GDP论”,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引入公众深度参与环保公共事务的机制等。
  我们的法律要对更多的“一半黄金一半污水”宣判。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对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判决,传递出一个积极信号,那就是法律对造成污染的企业决不手软。同时,“一半黄金一半污水”受到审判,也是对地方和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提醒。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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