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曝771亿地下黄金期货案内情:无人监管
2011年05月06日 15:17 8404次浏览 来源: 法制日报 分类: 贵金属
继2006年全国首例黄金期货案——上海“联泰黄金案”以其涉案金额239亿元震惊全国之后,浙江又发生涉案金额高达583亿元的“世纪黄金案”,紧随其后北京“伦亚领先、凯斯顿黄金期货案”又以771余亿元的涉案数额刷新纪录。
出于对近年来发生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件的密切关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检察官在经手办理“伦亚领先、凯斯顿黄金期货案”之后,于近日对这类案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全面防范和打击相关犯罪的具体建议。
两块牌子 一套人马
《法制日报》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间,香港人郭某先后在北京成立了伦亚领先(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凯斯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郭某被称为是拥有多年金融经验的投资专家,而他也正是伦亚领先、凯斯顿黄金期货案中的关键人物。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情时注意到:伦亚公司注册资金仅20万元,而凯斯顿公司借“壳”注册,未投入注册资金。事实上,伦亚公司的整7个运营仅依靠在案的7名被告人进行,郭某在幕后予以控制。这名被告人在公司内部分工明确,分别负责对外宣传、招揽客户、管理财务和客户、接听电话。而在一年之后成立的凯斯顿公司,实际上是伦亚公司的“复制品”,两家公司一套人马,在同一地点办公,对外使用两块公司牌子。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