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钛白:重组二度流产中报再陷巨亏或面临破产重整
2011年05月20日 8:39 3389次浏览 来源: 证券日报 分类: 钛资讯
ST钛白(002145.SZ)自上市后就一路坎坷。
2007年8月上市的*ST钛白,因主业不振,2008年、2009年连续亏损。而2010年则是由于1.38亿债务被豁免而扭亏为盈暂免退市。
尽管费尽心机保壳成功,但是对于*ST钛白来说,前方的路并不好走。公司预计2011年上半年亏损1000-1500万元。
此外,*ST钛白从2008年至今,已进行过两次重组,但都因为各种因素而流产。而目前,公司正面临被破产重整。
借力1.38亿债务豁免 得以保壳
公开资料显示,*ST钛白在2010年第三季度亏损6770.62万元的情况下,在年报中实现了1084. 9万元的净利润。
但实际上,公司主营业务依旧亏损,只不过是因为股东豁免了其1.38亿债务导致营业外收入增加,从而实现扭亏。
尽管*ST钛白扭亏为盈,保壳成功,但是公司这一情况并没有得到审计机构的认同。
在公布年报的同时,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ST钛白的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具体说明中, 该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虽然*ST钛白2010年度依靠非经常性收益实现盈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为正数,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
其中,截至2010年12月31日,*ST钛白逾期银行借款21160.16万元难以展期,公司货币资金为149.32万元,速动资产为8620.62万元,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其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27116.58万元,营运资金为-13568.86万元,财务状况仍处于危机。
频频亏损的*ST钛白一直寄希望于重组,但是两次重组均以失败告终。
2008年,*ST钛白控股股东信达资产曾与天津临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谋划资产重组事宜,但因临港投资外的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而被迫终止重组后续工作。
到了2009年末,*ST钛白再次重启重组之路。重组方案包含公司大股东中国信达、二股东中核四箹四有限公司拟将3600万股转让给江苏民企金浦集团,以部分股权置换金浦集团持有的股权资产等。但是命运多舛,又赶上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组再次流产。
而近日,*ST钛白债权人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公司进行重整。
ST钛白4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4月22日收到嘉峪关市法院的《通知书》及公司债权人天水二一三机床电器厂兰州天兰机电产品经营部《重整申请书》。鉴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巨额债务逾期不能清偿,且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之事实,公司债权人于4月22日正式向嘉峪关市法院递交文件,依法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司称,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会在法院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发布后复牌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后停牌。如果本次重整不成功,公司将被宣告破产清算。
主营业务不给力 中报再陷巨亏
公开资料显示,*ST钛白主营业务为金红石钛白粉生产销售,拥有 4.5 万吨钛白粉产能。
2010年,占主营业务收入91.49%的金红石型钛白粉亏损2836万元,毛利率为-9.0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对*ST钛白年报出具的“保留意见”中提出,公司存在流动资金不足,加上钛矿价格不断上涨,供应商普遍惜售, 难以获得商业信用融资,导致原材料供应紧张,生产时断时续。
此外,公司生产线由于缺乏维护,设备故障率高,产品质量不稳定,成本居高不下,在本期市场逐步回暖,钛白粉价格不断上调的情况下,销售毛利仍为负数,售价与成本仍存在倒挂情况。
*ST钛白在2010年年报中称,公司100#生产线于2010年1月29日投料生产。一年来,由于公司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导致原材料储备不足,两条生产线不能满负荷运行,时常出现断料状况,使产品的产量、单耗、成本以及经营业绩均未能达到计划目标。
天相投资顾问的分析师称,由于地处甘肃戈壁腹地,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半径长,高额运输费用使得*ST钛白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远高于行业正常水平,产品不具有市场竞争力。
2010年,钛白粉市场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钛精矿、钛白粉、高钛渣等产品价格都出现大幅上涨。
据了解,资本市场上另一家生产钛白粉的公司安纳达(002136.SZ)的业绩2010年大幅增长。
安纳达201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7.07万元,同比增长131.87%。一季度盈利1084万元, 同比增长148.25%。
而关于*ST钛白的主营业务,公司董秘付玉琴不愿意回应记者任何问题,称年报中说的很清楚。
而有分析师告诉记者,*ST钛白的主营业务断断续续,已经基本上处于停滞的状态,重整的话也是困难重重。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