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巨大潜力 提前防范风险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吴政平谈中菲矿业合作
2011年06月07日 9:42 9731次浏览 来源: 广西日报 分类: 镍资讯
投资须防范风险
尽管在菲律宾进行矿业投资有很多优势,但需要要注意,矿业开发本身属于高风险行业,企业一定要提前防范矿业投资可能遇到的风险,还要充分了解菲律宾的矿业法律政策。
首先,要注意菲律宾法律为外资进入设置的门槛。《菲律宾矿业法》规定,菲律宾所有矿山资源归国家所有,任何勘探、开发、利用和矿产品加工活动都要受到政府的监督与控制。企业从事矿业经营需要从政府取得相应的许可和相关协议,其中,矿业加工许可对外资都没有限制,但采矿对外资限制比较多。小型采矿完全不能让外资介入,中型采矿允许外资占40%以下的股份,而大面积的勘探开发则允许外资占股100%,但这一投资形式要求很高,必须与总统办公室签订融资和技术援助协议(FTAA),审批手续比较烦琐,所以至今获得FTAA的企业比较少。
第二,菲律宾政府的行政效率不太高。根据世界银行发布《2010年跨国投资》报告,在菲律宾设立一个外企平均需要80天,而东盟10国的平均水平是68天。
第三,合作方情况鱼龙混杂,难以辨别。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菲律宾地方矿业通常是由大家族来经营,家族子孙很多,矿权分散,多头授权,外国投资者经常搞不清楚矿产隶属关系。
第四,治安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原因增长了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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