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哈药排废应受法纪严惩
2011年06月16日 10:14 1344次浏览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分类: 其他舆情
近日,全国知名企业哈尔滨制药总厂放任废气废水污染居民生活环境长达十年的事件被曝光,引起全国震动。有媒体进一步披露,哈尔滨居民刘珉一家状告哈药总厂立案后两年才开庭,至今也没得到任何处理结果。
刘珉一家是哈药总厂长期超标排放的典型受害者:身体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严重受损,还因长期呼吸刺激性废气而影响了注意力和嗅觉,被迫放弃了本职工作,生活保障大成问题。这些受损情况并不是以抽象的形式所表现,而是通过这家人体检诊断等方式成文描述。在过去的十年里,刘珉一家穷尽了普通公民可以争取的一切合法维权方式,先是长期向地方环保部门投诉,后来改向法院起诉,并多次主动提供受废气污染影响的确凿证据。
至此,可以初步得出两个结论。首先,刘珉这家人都是守法并坚信政府部门和法院可以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正义的好公民,一直没有放弃维权努力;其次,政府主管部门和法院对此案查清情况并确定责任、赔偿,技术上毫无难度。
此案一拖再拖,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不断积累和加剧刘珉一家在内大批哈尔滨市民因污染受害的程度,当地有关部门罔顾职责、辜负了信任。实际上,无论是当地政府部门还是法院,对此事孰是孰非清清楚楚。法官就曾公开告诉刘珉,“要是给你立案,将来哈药总厂不得赔死啊?”
由此,事件真相一语道破,某些地方为了所谓“保护”“发展”、留住税源,在纳税大户污染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没有把百姓健康等至关重要的利益放在心上。环保执法单位和司法机关非但没有起到执行国家法律与环保监管法规的作用,反而不惜粗暴破坏环保规定、信访法规和法院立案审理规则,想方设法屏蔽民意、钳制公民合法正当诉求。在我看来,这才是此案带给人们最大的警示。如果当地官方真的按其所说,要严肃处理事件、深刻总结教训,理应从刘珉一家起诉入手,对涉及部门进行问责。
同样令人心悸的是,曾在法庭上与原告刘珉对峙的哈药总厂诉讼代表,在无法反驳刘珉一家受害证据情况下,以一句轻描淡写的“没有看到污染物对刘家三人造成的身体伤害”回应,何其傲慢与蛮横!“超标排放事件”曝光后,哈药总厂负责人专程进京向公众道歉,宣称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一切处罚,却仍在道歉信中避重就轻,将刘珉们的受害情况概括为“对企业周边的居民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而已,这哪里有半点承担责任的诚意?
责任编辑:张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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