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架“私桥”,别给老百姓添堵
2011年06月16日 11:18 1565次浏览 来源: 新京报 分类: 其他舆情
【中国网中国交通】讯:近日,一则题为《南宁市最独特的一座立交桥交通厅专用》的网帖在网上传播,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回应称“专用”“有历史原因”。市民称桥上有保安巡逻,普通市民根本无法使用。要从马路一面走到另一面,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
现代城市中常见“人行天桥”,一般建立在车流量大、行人稠密的地段,只允许行人通过,用于避免车流和人流平面相交时的冲突,保障人们安全的穿越以提高车速,减少交通事故。人行天桥并不鲜见,而南宁市这座天桥之所以吸引人们的眼球,是因为有个特殊的标签——“交通厅专用”。这座天桥位于南宁市新民路,直接连接道路两边的大楼,两座大楼全部都是交通厅的大院。虽然广西交通厅始终否认这座人行天桥属“交通厅专用”, 但天桥两侧没有任何渠道与新民路人行道相连,一端还设置有一个铁栅栏门,桥上还有保安巡逻,普通市民是难以过桥的。
笔者查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站,其《主要职能》第三条明确指出其“负责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并监督实施”。正如秃子头上的虱子,不用看也知道,天桥的建设显然在交通厅的职能范围之内。通过天桥上下班自然又快捷又安全,但可惜仅限于交通厅的职工——这座横跨公路的天桥根本就与人行道不相连!普通市民要想从马路的一面到另一面“要么绕道百米开外的斑马线,要么在车流中穿行”。 据新华社记者现场观察,这条新民路即使不在交通高峰期,车流量也很大,一年前就有位老人在附近被小车撞死。交通厅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安全了自己的职工,广大群众的安全不知置于何地?
本来应该是利民的一件好事,却成了给老百姓“添堵”。交通厅服务中心副主任何远东把这座桥的建设归结为“历史原因”,称“当年建桥可能为了便于封闭式管理”。我们不禁要问,交通厅有何权力将城市基础设施的人行天桥纳入自己大院来“封闭式管理”?能关注本单位职工的安全为何对广大群众的安全熟视无睹?“历史问题”摆在眼前为何长期得不到纠正?
天桥横跨公路,却与人行道隔断。广西交通厅把自己的路与广大群众的路分离开来,让人想起前段时间吉林辽源市环保局一局长之狂语“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一言以蔽之,这是“官本位”思想作祟,与群众走不同的路,就是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宗旨抛在一边,很危险。
将天桥与人行道联通起来,相信绝非难事。问题既然存在,广西交通厅不必再将责任推给“历史问题”,最好马上拿出行动,与群众一起走安全路,多年来“专用”的天桥可以“一朝为民”。同时也提醒相关职能部门,勿忘保持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必将大大提升!
责任编辑:张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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