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汹涌民意 “天价高速”掩耳盗铃到何时

2011年06月21日 14:36 132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再论南京机场高速“天价收费”问题

  媒体是民意呈现的平台。昨天的《人民日报》有评论说,对待媒体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这是执政水平和执政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检验。毫无疑问,对媒体报道的舆情持充耳不闻的态度,实际上就是对民意的拒绝。

  关于南京机场高速公路通行费超标逾50%的“天价收费”问题,快报连续三天做了大密度报道和评论。为什么会呈现这样的力度?盖因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十多年了而积怨甚深,盖因这个老大难问题已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聚焦而得不到解决,盖因这个质疑不断的问题到了有关部门那里就石沉大海。

  不是媒体本身盯着这个问题不放。民意汹涌使得媒体不敢有喘一口气的懈怠。昨日,快报有关机场高速打包收费问题的报道被国内多家网站置之安博·体育转载:在新浪立即有600多条跟帖评论;在南京的365地产家居网,15日的《来回40元 南京机场的“天价高速”质疑声不断》有近6000人点击,16日的《南京机场高速“天价收费”何时降?》社评也有超过3000人点击,更不用说来自报社热线以及其他转载网络的读者反馈了。网民跟帖的热情,在让我们吃惊的同时也促使我们深思:对这个民众有切肤之痛的天价收费问题,我们,包括媒体和公路的管理方,是不是过去太麻木了,反应得太迟钝了?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在各方关注持续升温的同时,我们却发现,收费问题的主体——省市公路管理部门,对汹涌民意依然无动于衷,迄今未能给出只言片语的回应。

  对媒体监督、民意质疑,一些政府部门习惯性地保持沉默,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是一种常见的形态。因为对质疑进行解释,对错误进行纠偏,对程式化严重的部门行政来说不是马上就能做到的。他们需要时间反应、酝酿、请示、报批。如果是这种情形,百姓们大概不会苛求。毕竟,沉积了14年的超标收费,让它明天就降,有点仓促。尽管,已有中央整治这一问题的尚方宝剑下来。

  但是,我们很难得出这个善意的结论。从采访过程以及事后反馈来看,对沸沸扬扬的机场高速天价收费一事,有关部门似乎没当一回事。虽然不能说这种态度是藐视民意,视个别公民的公益诉讼为儿戏,但他们不想回应媒体报道的强硬,应该是把媒体监督和社会舆情当作对他们的干扰。他们的不回应,在他们看来不是拒绝监督,而是媒体监督错了。起码,他们自认为那个天价收费,尽管有不合理的地方,但钱都是进了政府财政,因此不需要为此承担问责和改正。

  不合理但没错?一个荒唐但普遍存在的行政逻辑。当年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广被质疑的时候,有关单位就坚决地以国家审计署“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的审计结果定性为后盾,拒不接受外界批评,硬扛了几年。南京机场高速的这番表现,恐怕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今,首都机场高速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悬崖勒马了。继两年前实现单向收费后,昨日有消息说,首都机场高速超时收费应在明年4月底前调价。

  但南京机场高速管理方和物价部门,对广大民众的以下诘问仍不以为然,不作回答:

  有什么理由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超过标准50%以上收取“买路钱”?为什么不公布这么多年收取的通行费数量以及还贷水平?将不相干的其他公路收费“打包”在一起得到谁的批准、依据什么条例?首都机场高速能实行单向收费为何南京就不行?

  这些通过媒体表达的民意责问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负责任的回复,不管机场高速管理方面愿意不愿意。媒介素养,不仅仅体现有关部门的行政水平,而且有助于建立公信力。

  这些年,在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中,侵害公众权益的遗患较深。在这方面,继续以“需要时间”“逐步清理”为由拖延、搪塞,会让翘首以盼的公众失望。

  江苏交通部门说,将用一年时间整治到位。2004年,国家就颁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像机场高速这样的乱收费、超标收费;去年4月1日,江苏正式实施省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再次重申收费原则、年限、标准不得逾规。立法的笼头都加身了,但我们等了一年多,像南京机场高速这样高傲的牛头还是没见按下去,我们又怎么能相信,到了明年这时候,江苏“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了”?

  南京机场高速天价收费问题,已经成为一把衡量公路创收正本清源决心的尺子。正如昨日《人民日报》所指出的: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社会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政府一时难堪,但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

  南京机场高速各方面对这一沸腾的舆情问题,是继续沉默不言,还是从善如流,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张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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