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回收:“金矿”诱人开采难
2009年07月20日 10:36 7034次浏览 来源: 青岛日报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者: 王 瑜
以旧换新政策将给正规家电回收企业带来利好——旧家电不交付正规渠道,买新家电就难以得到补贴,这将对传统小商小贩带来不小地冲击。但即便如此,“正规军”们仍有许多顾虑——
作为国家示范项目,青岛新天地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已建立起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利用体系,企业创建的“新天地静脉产业园”也是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首个国家级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示范园。园内硬件设施和技术水平都堪称先进,企业却年年呈亏损状态。负责人表示,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后,覆盖全省17个地市的交投中心已建成,139个回收站点正在建设。按照规划,二期工程可达到年处理60万台的规模,可目前企业每年只能回收十几万台,不足生产规模能力的1/3。新天地的市场面向全省,而省内每年报废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新天地回收量仅为1/30,青岛本市的回收量也远远达不到应淘汰报废统计数量。
长期以来,一边是民间“游击队”活跃在街头巷尾,随意处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另一边是正规处理企业因无法取得足够原料而长期“吃不饱”。对于普通居民的旧家电,企业支付回收费比小商小贩要少一点,这把大部分居民挡在了门外。人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差额的背后,是拆解处理的规范化、无害化。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浑身是宝”——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冰箱等产品中大量使用铜、铝、铁等各种稀贵金属和玻璃、塑料等制品,具有很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且通过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中获取。利益驱使下,一些手工作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提取贵重金属,随意排放“三废”,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正规企业在处理废旧电器时,90%以上元件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因此成本相当高,这也使企业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
解决之道:期待强制性措施出台
市发改委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市制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试点暂行办法》及山东省制定的《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缺乏法律约束性,而国家今年初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要2011年1月1日才能正式实施,过渡期较长,并且对回收环节缺乏强制性措施,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废弃电器产品没有明确无偿回收责任。因此大部分家电生产企业、家电销售商和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仍然将废家电交售给社会上个体收购业户。建议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禁止非法行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处置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严格控制项目数量,进一步明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回收管理措施,争取将废弃家电无偿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尤其是涉密废电子电器产品应实施统一、定点拆解处理。
回收企业对此也充满期待。青岛绿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负责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违规电器回收处理“游击队”打击力度,同时,出台政策培植大块头“正规军”,市场庞大、主体小而杂,这一矛盾必须尽快解决。“新天地”相关人员也表示,正规回收企业希望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政策的更直接、更具体的支持。比如,回收渠道可以多样化,企业可自行回收,也可利用社会资源,但最后的拆解、处理最好集中分配。
刚刚闭幕的电博会再次向我们传递了这样的信息:随着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和消费水平日益提升,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步伐正不断加快。以青岛为例,2006年—2008年,全市共回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20.9万余台。
在近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新政刺激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将成为一座人见人馋的“金矿”。但在目前相关政策操作难、家电回收市场主体功能缺失的背景下,庞大的市场正处于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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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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