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回复网友反映补偿款不到位问题等7条留言

2011年06月28日 9:45 183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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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

  我是武汉市黄陂区三里镇彭家湾村民我村村民,土地被乡政府强行征走每亩地补偿三万三千元,而却补偿不是一次到农民手上,先每亩地补一万八余下部分农民拿不到,可中央的政策是要一次补偿到农民,前不久开发商来我村开工被阻止,把我门乡到汉口的路堵一天,没过多久乡镇府和开发商纠结一批黑恶势力地痞流氓五六十人,携带木棍铁棍,挖土机强行施工,和我村村民发生冲突,导至我村村民三人受伤入院治疗,时至今日也未给我门一个说法,我门农民势单力薄,政府代表共产党就可以鱼肉乡民吗,为此事我村村民三人受伤,而政府部门却逍遥法外,天理不公,武汉市和省里主管部们不闻不问,敢问我们的政府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地方政府和黑社会相互勾结欺压百姓这就是我们的政府所提倡的社会和谐吗!社会要是这样我们的政府能不搞夸吗,我们的政府的上层结构就是个清水衙门,拿着国家高薪不顾老百姓的死活!这和旧社会有什么不同。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三里镇彭家湾村土地被强行征用,补偿款不到位,且征地过程中存在暴力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黄陂区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三里镇位于黄陂区南部经济发展带,已规划为汉口北市场群配套产业工业园区。彭家湾是救命寺村的一个村民小组,属于产业工业园的用地范围。工业园第一期用地范围627亩,已通过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地区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三里镇征地补偿标准为33940元/亩,含土地补偿16970元/亩和安置补偿16970元/亩。根据《武汉市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149号令)规定,三里镇现将土地补偿款16970元/亩和临时安置费1030元/亩,先予兑付到农户,余下安置补偿作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等以后据实核算。就土地补偿款的兑付方案,三里镇已召开村民大会,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同意和认可。因新的土地征地补偿标准刚出台,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的缴费方式和发放方法等正在制定相关实施方案。三里镇已在与农户征地协议中书面承诺在该方案出台一个月内落实,确保补偿落实到农民手中。

  关于暴力拆迁的问题,经调查,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进行“三通一平”施工时少数村民为强揽工程,唆使村民采取过激行为堵塞黄武公路,过往司机报警后,公安、信访和三里镇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置,并不存在地痞流氓去吓唬村民的情况。

  下一步,黄陂区在加快推进三里工业园建设的同时,将安排相关部门配合三里镇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对工业园建设的支持与理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湖北社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你好;我是原湖北钢球厂焊工,从事特殊工种三十多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编号为2102053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高级焊工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编号为0105100130435]参加过宜昌市举办的优秀焊工技术大比武,三十多年如一日,既使焊工属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我从没考虑过个人安危,一心只想为国争光,为社会主义建设多作贡献,不知流了多少血,受过多少伤,谁知正要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单位改制了,[没改制前女的45,男的55办退休],我现在到了55岁到劳动局办理退休劳动局不给办理,说湖北钢球厂焊工不属特殊工种,不是容器内焊工,三十多年来,我不知做过多少油罐,油箱,水箱,水塔,高空焊割屋架,行车,而且每天都在和压力容器打交道,氧气,乙炔这都是每天必需要用的,再说,这个工种使我身体提前衰老,焊工尘肺等疾病缠身,眼视力前十几年只零点几了,就按劳社部发[1999]8号文规定我也属高温作业,敬望李书记看到后能为我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按照规定应享有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的待遇至今未能落实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宜昌市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查,您曾是原湖北钢球厂一名电焊工,其所在单位属机械行业。《机械工业部关于下达机械工业从事高温、高空、有害、特别繁重劳动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6]机人字81号)明确规定纳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的电焊工是“容器内电焊工”,而机械行业内的其它“电焊工”未纳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范围。您本人档案资料记载的其所从事的工种“电焊工”,并非“容器内电焊工”。您提及的劳社部发[1999]8号文,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指出:“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综上,您不能按照机械行业“容器内电焊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最后,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武汉市易家墩派出所修改我的个人资料,造成我生活上,工作上的诸多不便。我打武汉市市长热线投诉,我要求追究责任其赔偿所造成的各个损失。他们一听此事,就开始敷衍我。去武汉市信访办去,他们要我等到2015年解决。为此事我又只好打了武汉市市长热线,他们从2010年8月23日,投诉至今 快一年了,还没有得到答案。得到的是每天给我的敷衍,得到是挂电话,说我是胡搅蛮缠,打骚扰电话等等。武汉市人民政府何时才能还我一个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易家墩派出所修改您个人资料,造成诸多不便,且久拖不决的问题,我们已责成硚口区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2010年8月21日,在您向市长热线反映此事后,区公安分局易家墩街派出所迅速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您于2000年9月就读于武汉供销商业学校,易家墩街派出所在为该校学生集中办理一代身份证时,采用批量扫描导入的方法,可能当时照片摆放顺序错误,导致上传的照片信息不符,易家街派出所向您诚恳道歉,承认了工作的失误,并按照更正信息程序上报了市局。2010年10月18日,您的信息已得到更正,省级库和公安部部级库均能查询您正确的个人信息。

  由于基层工作的失误,给您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省正在大力加强政务部门行风建设,大力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减少工作差错。欢迎您继续关心和监督。如果您对办理的结果不满意,或有其他具体诉求,可以通过司法或其他合法途径提出。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书记,您好!我实在没办法才反映以下情况:

  我家到城建局正当办证从95年申请一直到现在都16年过去了,房产证仍然没有办下来,相关办证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骗吃骗喝,还推脱责任,威胁恐吓别人。

  答复意见:

  RECORED同志:

  您好,关于您反映大悟县城建局收取费用后不依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大悟县委办理,现将相关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您反映1995年10月30日、1996年3月26日向城建局稽察大队高祥、张友祥、邓亨伟等人两次分别收取建房相关规费1200元、2000元的情况属实。经查城建局收入帐目,该资金已入局财务帐。您当时要求办理建房手续和办理房产证共需费用6230.13元,因您当时没有按政策交足各种费用,导致您房产证等手续没有办理。解决措施:一、由县城乡建设局按当时政策收足各种规费6230.13元,您已交3200元,补交3030.13元即可。二、由县城乡规划局办理相关规划手续。三、由县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为您办理住房房产证。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个人是从广东回来武汉发展的大学生,籍贯湖北,在武汉上的大学,毕业时虽然很想留在武汉工作,可竞争太激烈,岗位太少,不得已去了广东,其实内心一直希望家乡经济繁荣,老百姓生活富足。现在看到政府下狠心抓投资建设,大力营造优化投资环境,迫不及待赶回家乡,想为振兴经济尽自己绵薄之力,可眼下的武汉是人才伤不起的地方呀!

  最基本的吃住都是很大的压力,通过网上查询和实地调查,武汉一个普通的单间光房租都是700-800元/月;简单的早餐也要5元左右,一般的午餐和晚餐至少也是10元以上快餐;加上交通费,一月最基本的消费要1500元左右。而目前武汉的有经验文职工作行情也就差不多1500元,实在很难维持生存需求。相比之下,广东工资水平本来就高一个层次,同时广州或深圳这样的大都市还能提供很便宜的房子给外来务工者租住,像广州黄埔区还能提供200元以下的单间,交通也比较方便,除了公交线路还有地铁可选。建议武汉也要尽快多推出一些类似单身公寓的廉租房给刚出校门立志在武汉发展的大学生或者是外乡打工族,选址靠近大型工业区或者郊区,并配备适合的公交线路方便出行。租房问题目前是外来人口最敏感的伤,如果得到有效的解决,武汉何愁人才外流?慕名而来的岂不更多?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湖北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转至相关部门。

  目前,武汉市已经审议通过了公租房总体建设方案,今年将建3万套公租房,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

  方案要求,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可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编制住房配租方案报房管部门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考虑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纳入政府统一配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湖北发展。

  【网民留言】

  从中央到地方严肃换届纪律很好,但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乡一级的意见和呼声。如湖北在市县换届有个讨论稿说为了体现对乡镇街道关心,任党政主职8年【其中任书记2年以上】可以享受副县待遇,殊不知原来执行的是6年。这是关心吗,这是倒退啊,制定政策要有连续性和科学性,多深入实际,多听听最基层的声音,不要闭门造车搞些脱离实际的东西。建议在市县换届时要充分听取乡镇街道的意见,为了体现关心基层,建议担任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5年以上,如果受职数限制不能进县级班子,原则上都享受副县待遇。基层苦啊,请您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湖北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转至相关部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湖北发展。

  【网民留言】

  家长对孩子入园入学的担忧已成严峻现实。自闭症儿童中约占1/3的人有上学能力,但学校出于种种顾虑,大多选择了"劝退";而特殊教育机构的缺失,也使得7岁~16岁自闭症儿童无处可去。就拿洪山区来说吧,政府出资的康复机构一所也没有,高额的训练费用不得不让家长选择放弃。培智学校就更别谈了。整个武汉市就江岸区和武昌区两所培智学校,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孤独症及其他残障儿童,尽管国家规定普通学校应接收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但一些家长向记者反映,个别学校仍拒绝自闭症儿童入校。而从家长现实的考虑来说,自闭症儿童即使有能力入校,也肯定与正常儿童有区别:有些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某些行为、多动,导致无法正常上课;有些智力发育落后,成绩拖全班后腿。家长也希望孩子有更好的就学选择。如何让孤独症儿童就近地同时上学和接受训练,是教育系统依法保障义务教育实施的重点。

  建议一:由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建立或资助建立孤独症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以便与普通教育和培智学校的义务教育接轨。

  建议二: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普通幼儿园和学校招收轻度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让他们接受融合教育,在财政拔款等方面提供支持。

  建议三:在普通学校教师中开展特殊教育培训。每个学校必须配有特殊教育背景的老师(可参照心理老师的岗位设置经验)。

  建议四:在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方式的灵活处理和教学水平的评估上给予政策上的倾斜,为随班就读的包括孤独症儿童在内的残疾儿童提供切实的帮助。

  建议五:对于拒不接受残疾儿童的学校要设立罚则。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湖北的关心,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已转至相关部门。

  目前,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特殊儿童训练中心已在武昌丁字桥涂家岭分院落成,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条件最好的特殊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及综合疗育公立机构。特殊儿童训练中心每年将向湖北省低保贫困家庭的患儿(包括孤独症、语言发育迟缓等大脑发育障碍患儿)提供30个免费治疗的名额。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湖北发展。

责任编辑:张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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