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在京隆重起航
2011年06月30日 8:15 1778次浏览 来源: 人民网 分类: 其他舆情
人民日报社副社长何崇元(中)、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左一)、深交所副总经理张颖(右一)、人民网副总裁陈智霞(左二)、证券时报社长兼总编辑温子建(右二)共同启动象征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成立的水晶球。
由人民网、证券时报社、人民在线共同发起的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于6月28日在北京举行了启动仪式。据悉,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为国内首家专注于资本市场舆情研究服务的专业机构。当天该中心发布了题为《负面舆情与上市公司市值波动》的舆情研究报告。来自人民日报社、证券监管部门、人民网、证券时报社、人民在线等方面的有关领导,以及部分专家学者、上市公司、金融机构高管等出席了启动仪式和报告发布会。
人民日报社副社长何崇元在成立仪式上致辞。他说,中国资本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战略地位日益突出,与国民经济的关联度不断增强,资本市场各方面参与者逐年增加,利益关系敏感而复杂,资本市场已经成为新闻传播的重要领域。人民日报社及社属媒体一直重视资本市场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人民日报主管主办的证券时报社已经是资本市场的权威媒体。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启动,为社属媒体对资本市场的舆论把握和引导增添了新的力量。
证券时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温子建说,证券时报与人民网发起成立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希望对资本市场重大新闻事件信息、舆情进行专业分析研究,去伪存真,有效引导舆情的客观呈现。通过专业的舆情分析和调研,为监管层提供决策参考。希望能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公开透明提供支持,帮助上市公司信息传播更加真实、客观和及时,帮助投资者更加准确地把握“二手”信息,希望通过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和我们的共同努力,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舆论环境、保护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尽一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说,现在处于信息爆炸的时代,舆情环境极其复杂,舆情监测工作非常重要,也很有意义。对于资本市场特别是上市公司,舆情监测和分析同样非常有意义。上交所愿意在宣传方面与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加强合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张颖表示,上市公司的特点是信息披露,深交所正在致力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取得成功的核心是信息披露的完整、准确和及时,这项工作仅仅依靠深交所的力量还不够,需要依靠社会和媒体的力量,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成立,对于市场主体将有很大作用。
人民网副总裁陈智霞说,当前,上市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政府监管机构迫切需要专业、权威的舆情研判和危机管理团队,需要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手段,需要迅疾通达的“舆情内参”渠道。但国内对于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舆情的专业研究基本空白,因为这类研究需要市场舆论学、金融新闻学、网络信息处理等新的专业领域开疆拓土,需要跨学科的知识储备和团队建设。希望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为国内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舆情的专业研究填补空白,为中国年轻的资本市场保驾护航。
人民在线总经理董盟君表示,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的成立,其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梳理、挖掘、分析形成上市公司舆情的研究报告和各类产品,服务于资本市场各相关主体,抢占上市公司舆情监测与发布这一领域的制高点。希望通过提供专业严谨的舆情监测平台、舆情数据分析、舆情专业报告、舆情顾问咨询等产品,为上市公司服务、为资本市场服务。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在启动仪式上发布了《负面舆情与上市公司市值波动》报告,报告梳理了一年以来A股市场舆情热度最高的100个已上市公司的负面舆情案例,从公司市值的角度切入,量化研究负面舆情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而深入考察舆情的产生、传播与应对规律。
报告显示,以最近一年100个负面舆情事件为样本,负面舆情的发生与上市公司市值下跌之间存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研究表明,负面舆情发生后的数个交易日内,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接近-4%,平均最高跌幅超过8%。此外,上市公司股价在舆情事件爆发后的数个交易日内,成交量也明显放大。
对这100个案例的分析还显示,大型国企更容易受到更大的舆情压力,而环保问题、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内幕交易问题最受公众关注,医药生物、化工行业则是舆情危机高发的行业所在。
从舆情传播的角度而言,互联网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舆情发源地,尤其是新兴的社交网络使得个体信息源的数量骤增,极大地拓宽了舆情生长的土壤,加速了舆情传播的速度。
研究还显示,处在舆情漩涡中心的企业往往缺乏足够的应对能力。部分上市公司对舆情事件应对并不积极,态度也不够诚恳。
报告建议,上市公司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舆情管理,将舆情管理作为一项持续性的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并本着实事求是和尊重民意的原则,坦诚与投资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通过沟通来化解争议和误解,树立上市公司良好公众形象。
责任编辑:张学超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