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年内建废旧电子回收试点

2011年07月01日 14:43 95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南海年内开建全省回收试点
  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广东已初步形成以中标销售、中标回收和定点拆解企业为中心的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利用体系。
  为更好建设完善回收处理体系,省环保厅将按回收区域,分为珠三角及其周边地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四大片区,推进各片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化处理处置能力。同时,加强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行业的引导,制定出台地方性的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提高准入门槛,规定审批条件,实施特许经营。
  对此,市政协委员陈剑峰、何永星表示赞同。
  何永星强调,简单的驱除不能根治问题,把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分类、加工、销售作为产业来抓,适合佛山具体情况,而且可以通过一定经费支持,促使产业有序发展。
  陈剑峰则建议,有关回收利用电器电子垃圾的立法应提速,明确制造商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义务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对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加工实施特许经营制度,严格监控。
  与南海市两位政协委员不谋而合的是,省经信委也要求各地做好回收行业发展的规划工作,推动回收体系的试点建设。据介绍,广东省已向商务部、财政部推荐了几个试点企业,主要有集散交易市场、回收利用基地,以此引导回收企业的规范发展。
  省经信委负责人还透露,佛山南海2011年将要开建一个回收试点,项目已经确定下来,目前正在组织实施,拟建成一个回收、分解、加工基地,不光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也包括废塑料、废钢材、废玻璃等的回收处理。
  针对废旧电器拆解事项,2011年6月14日,市经贸、财政和环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拆解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拆解企业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中标回收企业(网点)以旧换新凭证使用情况,中标回收企业有否严格执行回收凭证发放管理制度,凭证的使用发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倒卖凭证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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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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