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螺丝瓶”报废工作跟踪报道

2011年07月08日 16:26 74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初夏,浙江宁波鄞州区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中心的等离子切割机,一刻不停地忙碌着,堆积如山的“螺丝瓶”,一只只上机,转眼被切割为两段。
  自从2010年年初宁波市质监局开展“螺丝瓶”报废工作以来,他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方位筹划,宣传先行,扎实推进,疏堵结合,严格执法,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稳定快速地展开了报废工作。
  广泛宣传 筑牢基础
  带活动护罩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俗称“螺丝瓶”。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证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安全,“螺丝瓶”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报废。
  液化石油气钢瓶数量大,涉及千家万户,牵扯面广,报废工作面临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气瓶产权制度尚未完全转移到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可以自由买卖等难题。在充分厘清报废工作的难点后,宁波市质监局认为,赢得各方理解支持,避免报废工作引起各方误解,是首要的关键点。
  去年2月28日,许多宁波市民在晚报上看到了市质监局刊登的《关于重申报废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公告》,其后数月,市各级质监部门不断通过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波电视台及宁波所属各区、县、市的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螺丝瓶”报废工作的意义和相关事项。质监部门还在城市广场开展现场答疑活动,将公告张贴到集市、超市、居民小区、村庄、校园;将数以万计的宣传手册、宣传单送到百姓手中。
  宁波市质监局及各区、县、市局分别向所在地政府主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获得了各级政府的肯定和支持。
  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单位是报废工作的重要关键点之一。宁波市各级质监部门多次组织企业,现场沟通,认真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为制定确实可行的举措打下基础。
  事实证明,充分的舆论宣传,是稳步有序推进工作的铺路石。宁波市开展“螺丝瓶”报废工作一年多来,没有一起因百姓或企业不解出现的投诉或行政复议,相反,一些百姓还主动将“螺丝瓶”送到检验站、充装站更换新钢瓶。
  兼顾利益 统一步调
  为有效推进“螺丝瓶”报废工作,宁波市质监部门事先做了充分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通盘部署。去年年初,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在组织机构上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落实相关责任,不断完善数据信息库,以便及时、准确了解工作进度,发现问题,迅速做出科学决策。
  精心组织,立足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宁波质监部门认为,“螺丝瓶”报废涉及充装站、检验站和老百姓等多方利益,平衡各方利益,是避免纠纷、有效平稳推进工作的关键点之一。为此,全市各级质监部门与各方积极沟通,征询意见,并走访物价管理部门,核算废旧金属价格,均衡兼顾各方利益后,出台了钢瓶报废回收统一指导意见,明确了回收指导价和新钢瓶使用费指导价。同时,宁波市质监局针对报废钢瓶数量多、时间跨度大等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统一了报废时间;为避免报废钢瓶外流,统一了回收报废方式,明确规定充装站将回收报废的钢瓶交由检验站集中做破坏性处理;鼓励各区、县、市质监局探索实施统一生产准入、统一配送新钢瓶、统一新钢瓶编号,为逐步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监管规范化、流程化筑牢基础。
  宁波市鄞州区质监局在“螺丝瓶”报废中,还摸索出了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单制度,在用户更换新钢瓶后,充装站发给其一张钢瓶使用单,退瓶时用户可根据新瓶使用年限进行折旧,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消费者和充装站的利益。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