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紫金:溃坝后的存废悬疑
2011年07月29日 12:9 8228次浏览 来源: 中国矿业报 分类: 贵金属
焦点在于厘清责任
针对上述2499宗诉讼请求,紫金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仅凭此点不能成为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将根据诉讼程序进展和原告提出的理由依法应诉。
据了解,此次被送上被告席的有7家公司,分别是紫金矿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监理部、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福建金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7月11日上午9时,社会各界关注的信宜“9·21”溃坝引发的系列民事赔偿案,首次在信宜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第一次开庭将直接影响下面的诉讼,如果紫金矿业方面全面败诉,有可能进一步引发一些受灾单位和个人加入到诉讼中来。”一位关注此案的律师说,“目前,紫 金矿业主攻两大诉求:一是厘清信宜紫金与紫金矿业集团的关系;二是要求分清责任,将尾矿库溃坝与石花地水电站垮坝分割开来。”
7月17日,信宜紫金一位负责善后的管理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分清责任并不是逃避责任,该信宜紫金承担的责任,信宜紫金绝对不会推脱。”他告诉记者,公司在处理这件事情的态度上相当积极,“溃坝造成的损失以及责任,我们肯定是要承担的”。
虽然根据“9·21”广东省事故调查组的认定结果,紫金矿业旗下公司信宜紫金对事件发生负主要责任,不过,紫金矿业并不认可此案对紫金矿业母公司的索赔要求。紫金矿业的代理律师赵国华称,虽然紫金矿业是信宜紫金的股东,但仅此不能成为其承担责任的理由。
赵国华表示,“根据《公司法》,紫金矿业作为信宜紫金的股东,在这起事件中不应成为起诉对象。”他认为,受灾村民起诉信宜紫金、宝源矿业等事故责任单位理所当然,但信宜紫金的母公司也成为起诉对象并不合理。
事实上,在这起案件中,对于达垌村的5宗生命权赔偿案的争议并不是很大。赵国华表示:“‘9·21’尾矿库溃坝和下游水电站溃坝事件导致的死亡人数有22 人,其中,位于尾矿库之下钱排河支流的达垌村有5人,而位于尾矿库下游5千米以外,在石花地水电站之下的双合村却死亡了17人。这17个人的案子,才是重 大争议所在。”
7月18日,记者从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现场徒步了两个多小时,几经曲折才赶到石花地水电站垮坝现场。尽管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快10个月,但沿途看到的崩塌的山体向河心挤压的痕迹依然让记者触目惊心。
记者看到,水电站建在一个两条支流交汇的岔口下游百十米处的隘口上。可以想见,一场暴雨来袭,这个水电站大坝瞬间承受的冲击力将会是多么强大。而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流域不过是它的一个支流。
那么,去年“9·21”信宜紫金尾矿库溃坝,与这个相隔了五千米,拐了两道几乎呈90°直角大弯的石花地水电站垮坝,到底存在多大关联,的确需要有一个科学的认定。按照流体力学的概念,尾矿库溃坝构成的影响,在经历了两道急弯的拦堵之后,到这里已经完全减缓了。
记者在达垌村看到,由于该村处于银岩锡矿尾矿库的正下游,直接受到溃坝的冲击,大量未清理的尾矿沙依然围绕在村子周边,尾矿沙在这里遇到一道大约90°的 急弯之后,就大量沉积下来,加之河道经过这里之后就突然收窄,再往下游流动的已经很少了,越往下游尾矿沙就越少。在石花地水电站残留的遗址,记者几乎很难 看到尾矿沙的痕迹。
记者心里有些疑惑,把石花地水电站垮坝丧失的17条人命及双合村村民的房屋和财产损失,完全计算到信宜紫金银岩锡矿尾矿库溃坝的头上,未免有些牵强。
“在经过这么复杂且漫长的河道径流之后,我们的溃坝不可能是石花地水电站溃坝的主要原因。”而且,广东省事故调查组对石花地电站溃坝调查报告采用的数据, 与信宜紫金聘请有资质的测量机构对现场测量的数据,两者之间有较大的出入。“这就是我们坚持要求法庭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石花地水电站大坝鉴定的原 意。”信宜紫金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据记者了解,信宜紫金方面目前已请求法院对石花地水电站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营进行全面调查,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石花地水电站残留坝体进行质量鉴定及溃坝原因进行推演分析,以明确和追究石花地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相应责任。
根据记者掌握的情况,法院目前已经同意信宜紫金和宝源矿业的申请,追加水电站等13名合伙人为被告。
信宜紫金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想,紫金矿业会全力支持信宜紫金理赔,甚至可以考虑先行垫付,以让受灾群众尽快拿到赔偿。但关键是把责任分清楚,我们只是期待结果合理并受到公平的对待。”
紫金矿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紫金矿业集团公司将积极支持信宜紫金依法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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