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隐患整治工作
2011年08月09日 10:9 2504次浏览 来源: 环保总局 分类: 节能减排
为切实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不当、化工企业和矿产企业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及生产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隐患,青海省按照环保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认真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省政府主管副省长马顺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化工生产企业、矿山企业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省环保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经委、省水利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从省环保、国土、经委、安监等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20余人组成四个联合检查组,采取省级联合重点排查和分级排查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包括玉树灾区水源地、化工企业和尾矿库企业进行严格排查,各地成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存在污染隐患的企业分级进行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省级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9家重点化工企业、21家重点尾矿库企业和15个饮用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饮用水源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化工石化和尾矿库企业安全运行及危险废物处置等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环保部门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2746人次,检查企业648家,推动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各地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地区、重点污染源企业加密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水质安全。积极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水源地河流流量变化趋势,健全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加大污染隐患整治力度。排查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排查、突出重点、严格执法、重在效果的工作原则,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区制度落实、建设项目管理、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装备、环保设施建设运、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隐患整治,加大水源地的保护和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及矿山企业尾矿库污染隐患执法力度。期间,重点抓了湟中县门旦峡矿区水源地保护和青海威斯特铜业德尔尼铜矿尾矿库环境整治,促使企业落实环保措施,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同时,严厉查处16家企业大气污染、生态破坏、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稳步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努力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以日常防范环境应急事件为切入点,狠抓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演练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到了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各部位全覆盖,并成功组织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救援等多次应急演练活动。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昼夜应急值班和预警制度,加强日常应急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反馈重要信息,认真防范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全面落实应急人员、通讯工具、应急车辆及物资,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应对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影响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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