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烟台市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09年07月27日 9:58 2659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按照《2009烟台市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烟台市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2009年烟台市市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35分。2009年烟台市市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
二、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范围
根据《2009年烟台市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应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还要根据录用计划,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最低分数,详见附表)。没有达到各招聘岗位最低分数的,不列入本次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
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应考人员笔试成绩,请在烟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ytrsks.gov.cn/)查询。
三、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
2009年7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具体安排:
上午主要对报考烟台毓璜顶医院、莱阳卫校、莱阳中心医院、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北海医院、莱州荣军医院、龙口荣军医院、海阳荣军医院等单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下午主要对报考烟台山医院、烟台护校、烟台市中医医院、烟台市口腔病医院、烟台市职业病医院、烟台市传染病医院、烟台市中心血站、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烟台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烟台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等单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教育类事业单位进入面试范围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全天进行。
四、面试前资格审查地点
烟台市人才市场(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负一楼人才招聘大厅。
五、资格审查应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资格审查时要按照《招考简章》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应届和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证明信)等。2007年及以后毕业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后,未办理转正定级前解约的毕业生,还需要另外提供毕业生就业部门认可、报名截止日前网上打印的“解约函”。2007年及以后毕业被派遣到人才中心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未转正定级的毕业生,还需要另外提供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出具的报名截止日前未转正定级证明。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还需要另外提供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及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空白的部分考生要填写完整,学习、工作简历从小学开始填写。
(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资格审查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相应“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交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工作人员发给收费票据(共三联),考生携带票据到“收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第三步: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交费后,返回原“资格审查处”,上交“收费处”盖印的第一联收据,工作人员发给其第四联发票,同时考生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
市直教育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过审查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rsj.yantai.gov.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35-6785079、6789101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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