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办称南方钢厂土壤没有“毒”
2011年08月22日 9:0 2529次浏览 来源: 羊城晚报 分类: 节能减排
羊城晚报率先报道的广州市内最大保障房项目南方钢厂保障房项目怀疑偷倒16万立方米毒泥后,本地媒体也相继做了跟进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0日晚,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做了两点回应,都否定了媒体的质疑:南方钢厂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并非“毒土”;南方钢厂工地现已外运土壤重金属含量不超标。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称,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于2011年4月13日及4月25日,对项目建设现场土壤进行了两次采样检测,合计布置了9个采样点,调查了pH、Cu、Cr、Ni、Cd、pb、Zn共7项指标。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认定:该项目仅2#测点(原广州合金钢厂废钢堆放场)表土中出现Ni、Cd、Zn超标,7#测点表土出现Zn超标,但超标值不高,均集中于表土,深层土壤并无超标现象。
对照居住标准而言,上述含有重金属土壤是合格的,是可以直接用于建设居住用房的,绝非所谓的“毒土”。
市住房保障办强调,目前已开挖并外运的约16万立方米土壤均不在2#测点和7#测点范围内,即使对照国家1995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已外运土壤重金属含量也不超标。
按照市住房保障办的说法,上述土壤的排放点有两个:一是广花五路雅瑶路口的一个混凝土预制构件厂项目用地,另一个为江高镇茅山山头取土废弃地坑。两个排放点周边几百米内没有农田,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又讯 20日晚,广州市环保局表示,检测结果显示,南方钢厂一期偷运土壤不适宜作为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用途土壤。分析结果显示,外运土壤浸出液中的铜、铅、锌、镉、铬和镍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限值,不属于危险废物。
责任编辑:TT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