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明年1月1日起对矿产开采征收环保费

2011年08月30日 15:38 26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据越南《劳动报》8月30日报道,根据矿产开采环保费征收新标准,石油为10万盾/吨,天然气、煤气为50盾/m3,但在石油开采过程中获得的天然气伴生气为35盾/m3;各类金属矿的环保费为2万-27万/吨,其中最高为金、白金、银、锡、铅、锌等矿为18万-27万/吨;非金属矿环保费最低为500-3000盾/吨(适用于普通建筑用石),最高为6万-9万/吨(石块)。另外,石板、工艺用石或宝石矿收费标准为5万-7万/吨(m3)。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直辖市人民议会决定。此项收费(不含石油和天然气)由地方全部留存用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投资。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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