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环保局:企业要完成重金属污染监测

2011年09月30日 10:21 278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为了推进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广东东莞市环保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于10月15日前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完成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东莞的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还纳入了各镇街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


  企业每月至少监测一次
  根据国家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此次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以铅、汞、镉、铬和砷为重点监测项目,同时兼顾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等其他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工作。
  环保部要求,对于目前尚无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的重金属,包括水和废水中的铊、锑,空气和废气中的铬、铜、锌、银、钒、锰、钴、铊、锑,土壤和固体废物中的银、钒、锰、钴、铊、锑等,按照国内专家推荐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评价重金属污染状况,应当依据监测结果,按照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进行评价。
  另外,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至少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工作,对违规的企业自测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环保部门每半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形成长期跟踪监测机制。


  监测工作纳入镇街考核
  东莞市环保局在昨日下发的通知中表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是摸清潜在的重金属污染风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东莞市环保局要求,各环保部门必须做好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的监测性监测工作,督促本辖区内的重金属排放重点企业自行开展重金属监测工作。另外,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还纳入了各镇街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内容。
  东莞市环保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自行开展重金属监测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的企业责任,各相关企业必须于10月15日前严格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开展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监测质量管理、监测数据发布和报送工作。

责任编辑: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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