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自主创业奖励3000元
2009年08月05日 11:14 1284次浏览 来源: 大路人才网 分类: 人才资讯
为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加快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贵阳市近日出台政策,规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首次自主创业的,可申领3000元奖励资金。
根据贵阳市自主创业奖励资金发放和管理有关规定,申领自主创业奖励资金除需具有
贵阳市户籍外,还应具备一些条件:一是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二是首次自主创业并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三是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四是原已享受贵阳市农民返乡创业帮扶资金的,不再享受自主创业奖励资金。对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申领者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
据了解,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期间,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两城区暂按每年奖励300人完成目标;其他区(市、县)暂按每年奖励100人完成。另外,贵阳市正积极拓展创业融资支持、资金补贴和奖励性税收扶持,提高小额贷款扶持力度。
责任编辑: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