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力整治铅锌等重金属污染
2011年11月22日 10:48 2305次浏览 来源: 中国化工报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针对省内4家涉铅企业在被勒令停产后仍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安徽省环保厅近日再次发布禁令,并宣布今后一旦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将会被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
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文有介绍,环保厅在近日的暗查中发现,从事非法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冶炼的宣城市泾县毛田煤矿内小炼铅厂被依法取缔后仍在继续生产,而明光市长兴电源有限公司,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黄山市赛力特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涉铅企业在被安徽省环保厅要求停产后仍擅自恢复生产。
王文有介绍说,安徽省环保厅11月初对泾县毛田煤矿内炼铅厂提出彻底取缔,责令另3家企业立即停产,并要求当地政府采取断电等措施确保违禁生产企业停产到位。
发生过泗县、怀宁儿童血铅超标事件的安徽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环保部门也相继出台多项措施,有效遏制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全省97家铅酸蓄电池企业中,有28家被关闭,46家被责令停产。可是,在铅蓄电池行业高利润驱使下,部分涉铅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对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对当地政府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王文有说,“若再次发现铅蓄电池等重金属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恢复生产,安徽省环保厅对该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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