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不清手续烦琐 家电以旧换新叫好难叫座

2009年08月10日 10:10 1056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作者:


  手续烦琐亟待简化
  废旧家电换购流程十分烦琐,许多业界人士呼吁“以旧换新”简化手续,避免重蹈“家电下乡”覆辙,后者由于手续过于烦琐备受各界诟病。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案》,消费者“以旧换新”的大致流程是:消费者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然后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凭证向中标的家电销售商购买新家电,销售商按新家电售价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卖给消费者,后凭借发票存根和相关记录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废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凭收购发票底单及有关记录,到当地财政部门申领运费补贴。
  而家电生产企业则向消费者公告“以旧换新”家电产品的规格、型号和参考价格;回收企业收购的旧家电交售给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拆解处理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输费用,并开具发票;财政部门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回收量,按照回收运输补贴标准给予运费补贴。回收后再流通的旧家电不予补贴。
  从上述整个换购流程不难看出,其规定显得十分烦琐。因此许多业界人士呼吁“以旧换新”简化手续,避免重蹈“家电下乡”覆辙,后者由于手续过于烦琐备受各界诟病。
  在“以旧换新”如火如荼开展之时,如何保证将来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制度化?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一位负责人透露,他们正针对即将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明确标准化的任务,正拟定相关的技术规范,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的理念,研究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在回收处理过程中的责任和标准化问题。这就意味着,原来用户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的被动局面将改变,生产者就成为最直接的担责者。
  相关配套需要跟进
  有效解决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分摊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问题,是电子废弃物产业化健康良性发展的基础,也是“以旧换新”政策能继续实施下去的保证。
  尽管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但“以旧换新”《方案》的实施,却为废旧电器回收以及正规处理打开了一条新的途径。
  在记者的采访中,也注意到一些专家对此提出的一些更好的建议。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一位专家表示,电子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主要涉及机械处理、湿法冶金、火法冶金以及生物方法等。由于机械处理方法具有污染小,可进行资源综合回收的优点,目前得到广泛的应用。事实上,正规工厂对电子废弃物经拆解、破碎、研磨、分选等每一道工序,都是专业性很强、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加快对这些工序的关键技术研究,对于降低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成本,加快电子废弃物的产业化进程大有裨益。因此,政府应鼓励各级科研部门开展专项研究,并予以经费支持。
  这位专家表示,如何有效解决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分摊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问题,使企业得到足够的原材料,取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是电子废弃物产业化健康良性发展的基础。
  为此,这位专家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由制造商负责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制造商可委托企业成立专门的电子废弃物处理工厂,实行市场化运作;销售商有回收电子垃圾的义务;消费者有交还电子垃圾给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义务。销售商在销售电子产品的时候,加收一笔由消费者承担的电子废弃物处理费用,待产品报废后,一旦消费者交还废弃电子产品,将得到部分费用作为奖励。
  有关专家还认为,应加大力度向生产厂商宣传回收废弃电子产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注企业的绿色产品设计,将一些不可回收部件设计成可以回收利用的物质,降低对环境的危害。另一方面,媒体应加强宣传电子废弃产品回收制度,同时要引导和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对环境有利的电子产品,以及对电子产品废弃后负责到底的企业的产品。
  据了解,北京市在《方案》出台后,较全国其他省市先行了一步。目前他们正着手进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相关配套法规,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将有望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将开展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参照汽车拆解企业的税收管理办法,将给予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并对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取缔非法回收点,在回收废旧报纸、纸制品包装盒、废塑料的同时,增加回收废旧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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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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