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稀土出口配额有变 或向大企业倾斜

2011年11月29日 14:37 191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聚焦

  日前,商务部公布《关于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与2011年稀土出口配额申报条件相比,生产企业申请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条件,增加了“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企业须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名单之内”这一条件,从而提高了对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
  生意社稀土行业分析师刘锐星认为,稀土出口配额指标与环保挂钩,意味着部分拥有配额的企业可能因为环保不达标而失去明年出口资格,比例可能更向大企业倾斜。
  此外,生产企业的申请条件还增加了“2008~2010年每年均有出口实绩(2008年以后获得出口配额的企业,自获得配额年份至2010年每年均有出口实绩),相关数据以海关统计为准”的内容。
  另外,在流通企业申请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的条件中,增加了“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8~2010年每年均有出口实绩,相关数据以海关统计为准”这一条件。
  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苑志斌指出,通过标准的提升,拥有出口配额的企业比例将会降低,同时,更多配额将被分配到大型企业。这样的分配趋势一方面会提升行业集中度,另一方面预示着市场的兼并重组也将加速。
  事实上,在今年6月商务部组织的“全国稀土工作会议”上,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就曾公开表示,“未来稀土配额将配合稀土整合,向兼并重组的大型生产企业倾斜。”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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