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规范操作导致二氧化硫超标排放

西安市重罚4家违规单位各10万元

2011年12月05日 7:38 180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因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被重罚10万元。11月18日,西安市环保局在城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冬季蓝天保卫战”燃煤设施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对全市20家燃煤企业的煤质、锅炉排放烟气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查。昨日,记者从环保局了解到,结
  果已经出炉,经检验9家企业煤样灰分、硫分双项达标,8家双项超标,3家单项超标。
  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西安西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学、西安铁路局西安建筑段(南郊西铁新村)4家单位由于脱硫设施未按规范操作到位等原因造成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其中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浓度达到5493mg/m3,超过排放标准的5.1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这4家单位被给予10万元罚款,并责令15日内整改到位,确保烟气达标排放。
  此外,环保部门对无脱硫设施且煤质未达到要求的陕西省西安制药厂,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7日内完成整改,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
  西安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各燃煤设施使用单位要确保采暖期间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纳入银行绿色信贷系统,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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