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企业获准出售排污指标

2012年01月05日 10:41 166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聚焦   作者:

  有关媒体记者1月4日从株洲市环保局获悉,截至去年12月31日,株洲市区90%以上的企业已在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办理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相关缴费手续,缴费金额达390万元左右。加上株洲市辖五县(市)企业缴纳的费用,金额合计约有500万元。
  作为湖南省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分配及有偿使用首批试点城市,株洲针对化工、石化、火电、钢铁、有色、医药、造纸、食品、建材9类污染较重企业,启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自去年12月5日正式办理初始排污权申购交易以来,至昨日恰好有一个月时间。株洲市区试点的135家企业中,除14家涉及重金属即将关停的企业外,需购买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有121家,其中112家已办理相关缴费手续,其余因资金困难等原因未办理缴费手续的企业也已向市环保局提交了申请延期缴费的报告。
  株洲市辖五县(市)需购买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有502家,已有305家办理了相关缴费手续,缴费金额约110万元,剩余的197家企业大部分因资金困难或需重新分配核量申请延期,仅有少数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缴费。同时,去年12月30日,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办理了第一家新增项目——鑫凤凰铁矿开发有限公司排污权交易手续,这象征株洲市排污权交易工作已全面铺开。
  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未在去年12月31日前办理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相关缴费手续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吊销企业排污许可证,取消其初始排污权分配资格,今后按照新增项目进行管理。
  据了解,现有排污单位申购初始排污权指标价格标准为:二氧化硫144元/吨·年(化工等行业)、80元/吨·年(火电企业),化学需氧量168元/吨·年。新改扩建项目申购排污权指标政府定价为:二氧化硫1200元/吨·年,化学需氧量1600元/吨·年。向其他排污单位购买排污权指标的,采取协议或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但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政府定价。
  株洲市排污权交易所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企业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分配受到严格控制后,企业若要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就必须通过节能减排,为新上项目腾出排污指标,或者购买“排污指标”。而企业主动节能减排,腾出“排污指标”后,就能出售赚钱。企业的治污也将从顺从政府的强制行为,转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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