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今后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一律不供地

2012年01月14日 11:51 21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有关媒体记者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保障建设用地需求,同时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率,我省今后对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项目、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供地。
  不对工业项目提供园区以外土地
  会议指出,河北省2012年将预留全省总用地计划的35%,主要用于建设省网高速公路、与央企合作的重大项目、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等。
  同时,对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项目、产能过剩行业以及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供地;加大对低丘缓坡山地等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推进山地工业、坡地城镇建设,努力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会议强调,省内各市、县、区的企业搬迁或新建项目必须要全部进入园区,凡不在规定园区内选址的,一律不提供土地。
  据悉,在2012年全省用地指标分配中,我省专门预留了5000亩的指标,计划专项用于对各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奖励。
  土地违法行为3月15日前须整改完
  记者还从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度,河北违法用地行为(案件)尚有一批未整改到位。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已发出通知,无论是2010年度还是2011年度的违法用地,都必须坚决果断实施整改,以2012年3月15日为最后期限,所有省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凡在3月15日前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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