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
2012年01月15日 11:7 2466次浏览 来源: 时代商报 分类: 舆情聚焦 作者: 李越
据《时代商报》记者李越报道:除了工业排污以及大气污染等现象外,您手中废弃不用的干电池也是造成农产品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元凶”。昨日,辽宁省政协委员乔爱君向政协辽宁省第十届五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对重金属污染物资回收管理的建议》这一提案,表示政府应当借鉴国外处理有毒有害废旧物资方面的经验,向生产商征收“环境税”用于重金属的再生利用和无公害处理。“据统计,中国有10%左右的土地遭受了重金属污染,也就是说,我们食用的农产品,可能有10%遭受了重金属污染。追溯其来源,除了工业排污外,很多如电池、节能灯管以及废旧电子产品一类的含有重金属元素的废旧物资,也是造成土地和水源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乔爱君告诉记者,“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600吨饮用水,超过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一节电池烂在地里,能够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如今推广节能灯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一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约0.5毫克,渗入地下后可造成180吨水变成‘毒水’无法饮用。”
乔爱君表示,事实上回收后的电子垃圾经过工业化处理,完全可以实现贵重金属原料的再利用,这不仅可以减少污染,同时可以创造很大的价值。“因此我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借鉴国外处理有毒有害废旧物资方面的成熟经验,从产品生产源头入手,要求生产商在产品上明确回收标识,有条件的要建立再生利用和处理设施,征收‘环境税’用于重金属再生利用和无公害处理。”乔爱君说,“为避免形式主义,我还建议全省应当统一规划,设立政府背景的大型公益性重金属有毒有害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基地,并由政府给予财政支持和行政监督。辽宁如果能在国内率先迈出这一步,相信这对治理重金属污染,提升辽宁的环保品牌形象一定会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程俊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