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有害企业”,制度才是根本

2012年01月16日 8:23 212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综述

  近日,交付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上海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将“上海烟草集团科技创新园项目”列为2012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对此,有人大代表表达了不同看法。
  该市人大代表贾巧萍就认为,即使这个项目的目标真的在于减弱产品危害,如此“创新”也理应谨慎对待,更应依据《预算法》将相关信息一并提供给人大审议。
  烟草有害人的身体健康,这已经是全世界的共识。我国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协议的成员国,《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而且到目前为止,尚无明确的研究证明可以通过降焦、添加剂等手段让烟草“减害”,不少专家更是直接指出,“降焦减害”根本就是伪命题,因为烟草“吸引人”的成分,恰恰是那些有害的成分。
  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烟草集团科技创新园项目”被列为2012年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确实容易引发质疑。前不久,中国烟草总公司的谢剑平靠着他所研究的中国特色的卷烟“降焦减害”法,顺利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就曾引发坊间的强烈质疑,并称其为“烟草院士”。
  “烟草院士”的背后,其实是垄断国企和地方政府对“烟草利益”的不舍。不可否认,在当下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中,烟草行业的分量并不轻,在一些地方如云南等地,烟草甚至还是支柱产业。虽然烟草在长远必然带来更大的健康和医疗支出,控烟也早已是国际趋势,但在GDP和短期利益的影响下,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仍然在想办法“保护”这些有害行业。
  拒绝烟草等高污染、高危害产业,不仅是为了民生,也是中国经济转模式、调结构的题中之义。从现实来看,理念上的共识已经基本形成,但也只停留在达成共识状态,并未形成执行力,关键就在于缺少制度的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
  所以,当下迫切需要对高污染企业、烟草企业等“有害企业”进行明确的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并鼓励人大和媒体进行监督。第一,各地都应制定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要对“有害行业”要实行“一票否决”,无论是能带来多少投资、创造多少GDP,都不允许其进入当地;第二,要建立制度,禁止通过公共财政、政策优惠等支持对公众健康和其他社会因素有害的产业;第三,政府要倡导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和政绩考核模式,积极引导现有高污染企业、烟草企业等“有害企业”尽快转型,尽快走出这种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总之,遏制“有害企业”的根基,关键还是要形成制度,甚至从法律的层面对其规范,避免其成为地方发展的重点。这显然需要国家部门和各级政府能够割舍烟草经济利益,改革政绩考核模式,真真正正为民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高污染企业、烟草企业等“有害企业”不仅无法“为所欲为”,而且无法遁形,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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