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 促进青岛能源结构调整

2012年01月27日 9:20 22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天然气是清洁、高效、方便的能源,大量使用天然气是发达国家和国内大城市的能源战略。我国正在实施大规模的天然气引进,沿海一带城市应用天然气调整能源结构,降低排放的战略已逐步展开。青岛目前天然气用量仅占一次能源的1%,远低于全国3.8%的平均水平,与国家要求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和青岛的地位差距很大。以中石油天然气西气东输二线山东支线、中石化青岛LNG项目建设为标志的新一轮天然气资源分配已经开始,青岛应该紧紧抓住这次机会,增强紧迫感,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通过调整规划、政策引导和加强宣传等措施,加快推广天然气利用,力争在十二五末,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例能达到6%水平。
  一、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提高天然气在能源中的比例,是国家战略。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扩大全国尤其是沿海城市天然气的利用量,是国家能源战略。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到“十二五”末,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从3.8%提高到8%的具体目标。国家布局的大规模从沿海进口液化天然气、西亚地区进口管道天然气等项目也陆续建成投产。
  根据国家战略布局,中石油在山东境内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山东泰安青岛威海支线,未来连接威海镆铘岛LNG项目,2011年青岛已经用上西亚进口天然气;中石化正在青岛建设的进口LNG接收站将于2013年底投产。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两个天然气项目,使青岛从天然气供应链的末端变为了前端,天然气资源条件彻底改变,建成后给青岛供气能力超过60亿m3,青岛大力推广天然气应用的条件已经具备。
  是构建青岛现代能源体系的需要。根据青岛2010年统计公报,天然气消费量3.57亿m3,占一次能源中比例不足1%,低于全国3.8%平均水平,更是远低于世界24%、亚洲11%水平。青岛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必须改变以煤、石油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幅增加天然气和其他清洁能源的比例。按青岛市“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GDP总量达到1万亿元,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0年的0.75吨单位/万元降低22%目标,可以测算出2015年能源消耗总量为5850万吨标煤,青岛要调整能源结构到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例达6%,天然气消费量约30亿m3,虽然仍然低于全国平均8%水平,但为现有消费量的6倍多。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推动,按照目前的自然增长预测,到2015年青岛天然气消费量只不过12亿m3。
  是新一轮天然气资源分配的紧迫需要。中石油和中石化的两个天然气项目,作为国家能源战略,不是专为青岛建设的,是面向山东乃至更大区域的公共设施。这两个项目的资源有限,分配有时限。必须有超前的资源战略手段,才能够抢占先机,获得足够的天然气资源配给。青岛市在2002年开始的上一轮气源分配中相对落后,天然气的使用量与青岛地位很不相称,值得我们记取教训。
  二、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
  青岛市政府对引进中石化和中石油天然气的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副市长挂帅的领导机构,开展项目推进和协调工作,但仍存在重项目建设、轻推广使用的问题,缺乏天然气资源争取和推广使用的总体安排,天然气推广使用方面的政策落实不到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没跟上,导致青岛天然气总用量太少,用气结构不合理、峰谷差大,获取天然气资源的条件和能力相对薄弱。
  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按国家构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要求,国家发改委提出了到 “十二五”末天然气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由3.8%提高到8%的具体目标;并出台了《天然气利用政策》,指导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还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划分用户类别,研究推行不同季节的差别气价政策,以引导用户合理消费。国务院新颁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
  青岛目前尚未提出天然气在能源结构比重的明确的发展目标;未全面梳理、调整目前相应政策,以适应天然气的科学利用和有序发展;燃气利用分类只有工业、民用两类,尚无不同季节的差别气价政策;天然气应急储备工作刚刚起步,还没有实质进展。
  地方制度、规划执行不到位。市政府早在2002年引进中石化天然气的同时,通过大量调研,确定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天然气管理机制,于2003年下发了《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建设和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编制了 《青岛市燃气专业规划》(2006-2020年),以落实《通知》精神。但一直没能出台具体管理办法,未能落实管理实施主体,也未按照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天然气的供应保障系统和设施尚未完善,尤其缺少应急储备设施和能力。
  总体布局欠缺、发展不均衡。各区市根据各自的权限,安排本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呈现出公司多、范围小、交叉严重等现象,造成区域发展不均衡,也造成天然气在不同领域的发展不均衡。这种状况给大规模推广天然气应用形成障碍,保障性设施的投资难以实施,统一的能源政策也很难操作,等等。
  三、发挥自身优势,加快推广天然气应用,促进青岛能源结构调整
  “十二五”期间,不能仍把天然气的应用定位停留在保障市民基本生活需要上,而应当把大范围利用天然气、调整能源结构、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污染排放作为主要目标,重新定位天然气在城市能源中的战略资源地位。将工作重心从资源引进向资源消费转变,从市场划分向市场管理转变。
  建立争取上游资源的长期协调机制。充分利用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企业在青岛开展天然气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由政府出面,尽早与两大石油公司开展相关的合作谈判,并建立长期的争取和保障天然气资源的合作机制。特别是中石化LNG进口接收站项目,是国内唯一没有地方能源企业参股的项目,青岛市政府应向其他地方政府学习,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商议与中石化合资合作事宜,通过参股LNG进口码头,搭建获取进口LNG资源平台的同时,解决青岛天然气应急和调峰问题。
  充分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划。开展青岛蓝天工程,建立相关长效机制,促进青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明确提出青岛天然气在能源中比重指标,到2015年达到6%水平,力争2020年内达到11%的亚洲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梳理、调整现有青岛政策:
  优先推动公共建筑用气。建筑能耗占城市能耗的30%左右,建筑耗能是今后能源结构调整的重头戏。首先要做好,并容易做到的,是公共建筑的用能改革。现行的建筑配套费政策,引导公共建筑冬季采暖用集中供热,夏季制冷用电,既加剧了冬季热源紧张,也加剧了夏季电力紧张。建议调整现行的建筑配套费收取政策,新建公用建筑按土地出让金的一定比例,提取配套基金,用于鼓励因地制宜,使用天然气或可再生清洁能源提供建筑的供热和制冷,满足公共建筑的用能需求。对既有公用建筑集中供热价格,切实做到煤热价格联动,反映真实供应成本,引导逐步退出集中供热,腾出紧缺的集中供热热源用于民宅。
  继续发展天然气汽车。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城市污染主要来源之一,使用天然气做车用燃料,能够明显减少污染排放。加大车用天然气推进工作,一是要加快完成加气站规划审批工作,推进加气站建设;二是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城市内的排放强度很高,应继续推进公交车和出租车的使用天然气政策,使用天然气不仅减排效果特别好,还可降低燃料成本,减少政府的财政补贴。
  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根据国家《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专项规划;在能源负荷中心建设区域分布式能源系统和楼宇分布式能源系统,包括城市工业园区、旅游集中服务区、生态园区、大型商业设施等,在条件具备的地方结合太阳能、风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进行综合利用。既能降低能源成本,还能大幅降低污染排放。尤其要利用好老企业搬迁机会,用分布式能源技术彻底改造能源系统,让搬迁后的企业能源清洁化,清除污染,而不是转移污染。同时结合青岛实际,出台配套政策,利用好国家鼓励能源服务公司投资参与能源改造的政策。
  积极研究集中供热热电厂煤改气的政策。环胶州湾的天然气次高压管网从后海热电厂经过,并直通水清沟热电厂,具备利用天然气煤改气的有利条件。建议:一是结合山东省拟出台的鼓励燃气热电联产政策,积极争取上游较低燃气价格和国家发改委给予较高的上网电价;二是调研政府补贴政策;三是研究燃气供热后供热价格调整问题。
  逐步用于区域和分户式采暖。燃煤供热站的建设,受用地、节能减排等要求的影响,应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对供热的需求,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发展燃气采暖。建议:一是市区内35t/h以下锅炉改为燃气调峰锅炉;二是对老城区供热能力不足或集中供热无法达到的区域采用天然气区域供热,鼓励不适宜建设集中热的区域,采用天然气分户采暖,如八大关、崂山风景区等区域;三是逐步推进天然气调峰锅炉的应用,减少热力管网和蓄热设施建设费用,提高保障供应能力。
  鼓励用天然气替代工业蒸汽。随着老城区企业搬迁,城区内使用蒸汽的企事业单位越来越少,蒸汽管网造成的大量的热损失超过30%。建议出台政策,鼓励用天然气锅炉替代集中供热的蒸汽供应,替代蒸汽背后的燃煤,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蓝色硅谷、高新区、崂山风景区、世界园艺博览区等环境要求高的区域,应禁止使用燃煤;新规划的工业区,鼓励使用天然气。
  推行青岛统一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专业规划。通过完善特许经营制度,严格燃气设施建设审批制度,出台多家经营现状下的天然气输配、储备制度等措施,尽早落实青岛天然气统一管理机制。根据青岛天然气统一管理机制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燃气设施,调整燃气专业规划,尽快批准覆盖青岛市域的高压管网建设方案,解决输配薄弱问题。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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