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设专项资金鼓励节能减排

2012年02月01日 10:18 23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近日,山东省胶南市政府出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据此办法,该市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将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奖励等支持方式用于支持节能减排。
  根据该办法,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将对年内创建的省、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环境友好工业企业(园区)和通过青岛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等给予补助。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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