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严查镉污染事件责任人

2012年02月01日 13:18 18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综述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日前已经刑拘了七人,但似乎当地政府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柳江保卫战”上,污染事件的调查被“惯性”地放到了一边。所幸的是,最新消息,广西纪检部门已经对污染展开了调查。笔者认为,防污救灾的工作当然是重点,但同时也应该坚决调查清楚污染的根源和来源,查一查有无官商勾结之类的黑幕!两件事情并不矛盾,也不需要同一批人来工作。更何况把事情搞清楚了,会使类似的恶性事情不发生或少发生。
  如此长时间恶性污染事件的发生,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不可能一无所知,这极有可能是他们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贪赃枉法的结果。“柳江保卫战”涉及到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是重中之重。但,调查事故的缘由并严肃处理,给公民一个满意的交待,对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警示,笔者认为至少同样重要。如果此事敷衍了事,最终再一次把救灾变成一场“可歌可泣”的“政绩运动”。那我们以后,可能不光要打响“柳江保卫战”了,天知道会不会有“珠江保卫战”、“长江保卫战”的发生。
  这些年来,一些地方连续不断发生水污染、空气污染、食品污染等各类令人发指的事件,这些都和事故后没有认真追查相关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人有直接关系。现实的情况是,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为了政绩不惜一切,为了GDP的发展,对各类污染听之任之,完全不把社会利益和公众利益放在心里。这些人为了个人升官发财,不惜负尽天下人。他们为官一任,为祸一方。
  对广西镉污染事件的责任人予以严惩,一定会大快人心并警醒各地类似部门的负责人,不能为了自己的政绩,再拿当地居民的生命和健康来“卖钱”了。江河湖海边上的污染源一定要查清并坚决予以撤销。我们要干净的水,干净的空气,干净的食品。我们不要有人“投毒”,谁给公民“投毒”,谁就应该进监狱、上刑场!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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