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渭南段今年将实施水污染补偿制度

2012年02月03日 8:58 223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其他舆情

  陕西省渭南市环保局近日发布消息,从今年起,渭南市将对渭河途径渭南段县市区实施水污染补偿制度。
  这项制度将渭河流域渭南段的12个县市区和排入黄河的韩城市纳入水环境质量考核及污染补偿。涉及渭河干支流县界断面、黄河支流断面、渭河支流及主要排污口入渭断面等19个断面。考核断面按月进行考核,水质监测由该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实施,当考核断面考核因子月平均浓度高于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时就要缴纳污染补偿资金,每半年从相应财力中予以扣缴。污染补偿资金分为河流断面及排污口断面两类标准执行,上游来水水质超过规定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时,核算下游出境污染物浓度时扣除上游来水影响。
  据了解,收缴的污染补偿资金作为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资金的50%专项用于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30%用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奖励及区域内污染企业关闭、生态湿地建设及修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除磷脱氮提标改造等方面,20%用于考核断面监测和监管经费。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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