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二五”国家重金治理重金属污染
2012年02月14日 8:50 11829次浏览 来源: 人民日报 分类: 政策法规
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这位负责人说,环境保护部曾在京召开《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视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规划》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从严惩治。各地要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特别是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排查,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警示一片,坚决把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未进行环评和“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业一律停产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有劣迹的公司上市或再融资,两年内各级环保部门一律不得出具同意其通过上市核查的文件。
二是源头防范,严格准入。科学调整重金属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组织好重点区域重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行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并将其作为受理审批区域内重金属行业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前提。今后,凡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重大污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
三是妥善处置,维护稳定。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信息公开、群众安抚和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链 接】
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及危害
重金属污染是指比重大于5或4以上的金属或其化合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重金属污染可由自然因素(如土壤、岩石风化和火山爆发等)引起,但主要是采矿、制造、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或含金属污染物等人为因素所致。很多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进入大气、水、土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万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尽管有些重金属如锰、铜、锌等是生命活动必需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不是生命所必需的。超过一定浓度,所有金属元素对生命都是有毒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涉及重金属行业正保持着较强的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压力必将有增无减。
2011年,环保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就是对已确定的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首要任务是整治铅蓄电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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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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