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加速布局
2012年02月23日 10:10 5523次浏览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分类: 重点新闻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复并发布第二批15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会同首批7个示范基地,我国已初步形成由东、中、西部19省区市22个示范基地共同组成的“城市矿产”布局网络。
对于第二批一次性批复15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中西部地区具有一定基础的省市入选本次新增的15个示范基地,已经印证了“加速布局”正在向中西部地区深入。
“22个示范基地的数量对于我国庞大的国土面积和人口规模而言仍显不足。”周宏春认为,随着全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城市矿产”朝着大体量发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尽管22个示范基地的数量已经接近“十二五”发展目标,但从空间布局来看,全国“城市矿产”发展潜力依然巨大。
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10年5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国将建成30个左右符合要求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国家之所以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出明确建设要求,原因就在“城市矿产”自身具有的深刻的内涵,即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产生和蕴藏于废弃资源(废旧机电、汽车、家电等多种资源)中可循环利用的钢铁、有色金属、贵金属、塑料、橡胶等。我国大量处于高速城镇化阶段的大中小型城市,既是上述资源的需求者,也是“可循环利用废弃资源”的制造者和生产者。
而循环经济正是我国“十二五”规划中重点提倡大力发展的主要内容,处于循环经济末端的“城市矿产”,则有着连接“循环产业链”的关键作用。其“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属性对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以及减少环境污染都有着巨大贡献。
正因如此,有人将“城市矿产”比作“永不枯竭”的城市“矿山”,开采“城市矿产”,在循环经济中“掘金”也正逐渐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获批设立的22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正在为“掘金”做着努力和尝试,以期形成示范效应。
本次两部委在联合批复第二批示范基地的同时也重申,示范基地将重点解决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经营分散、秩序混乱、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二次污染的现状,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水平,弥补我国原生资源不足,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
事实上,国家不断加速布局“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势必为我国进一步减少原生资源使用、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作出巨大贡献,但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管理模式和政策机制还需认清现存问题。
曾多次亲身前往首批及第二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进行考察的周宏春对记者表示,首先,如何以降低回收成本为前提用好国家回收网络与社会自发形成的回收体系,用以回收废旧物资、规范回收行为和提升回收效率是产业发展的核心;其次,如何做好先进生产线与废旧物资来源的衔接是产业链能否成型的关键;最后,通过循环再制造生成的产品标准问题也值得关注,如果缺少许可无法入市销售就难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而诸多问题正有待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城市矿产”主管部门对产业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长远的设计和考虑,正因上述制约和挑战,国家才寄望于通过示范基地的开展而能够有所突破和解决。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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