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耀忠委员: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

2012年03月06日 15:0 25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综述

  “我国重金属污染出现了由工业向农业转移、城区向农村转移、地表向地下转移、上游向下游转移、水土污染向食物链转移,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农产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海南省委主委施耀忠今年重点关注的是如何有效遏制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
  施耀忠委员指出,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追求短期政绩。二是部分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甚至提供保护伞。三是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四是重金属污染事件信息公开滞后,引起群体性事件。
  施耀忠委员建议:一要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排查,梳理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中的重金属污染环境隐患,切实做到不隐瞒、不回避、不遗漏,切实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
  二要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加大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全面提高应对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积极帮助重点企业科学编制突出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企业应对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要严格防控重金属污染源。要坚决杜绝以牺牲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污染工程”,对新建重金属污染项目,发改部门不立项、工商部门不注册、安监部门不发证、国土部门不批地。对企业偷偷排放、超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重金属污染的,要坚决予以严惩。
  四是强化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由于重金属污染不力而带来的环境破坏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事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等。
  五是强化环境安全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公开环境安全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违法企业名单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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