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家电回收:有政策就是春天

2012年03月22日 15:1 324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有关数据显示,2009年以前,国内废旧家电约50%被卖到了废品市场,40%送给了亲戚朋友,10%闲置在家,还有极少部分被丢弃。那时的主要回收渠道是被称为“游击队”的游商走贩。正规拆解企业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出台后,享受到了短暂的“春天”。
  仅在2010年,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累计销售新家电3222万台,实现销售额1211亿元。正规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也从之前的屈指可数,发展到目前的100多家。然而,随着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结束,中国刚刚建起的家电回收产业链正面临被“游击队”冲断的风险。有政策,就发展得顺风顺水;没政策,就要面临“灭顶之灾”。不得不说这是对国内家电回收业的莫大讽刺。中国家电回收产业既需要政策支持,也应当尽快走出“政策市”。
  纵观国外家电回收产业的发展模式,主要分为三种:一是由政府主导,以本地综合性大型处理企业为主;二是政府鼓励各方参与和进行信息交换,充分发挥开放市场的主导作用,各类处理企业互为补充、自由竞争。三是通过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基础,通过专门的生产者、责任机构组织实施。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第一种模式可以通过行政手段快速布局,推动产业的发展,资源利用率高,易于监督管理,但市场机制的缺失导致处理成本居高不下。第二种模式,处理成本虽下降,但监管难度大。第三种模式在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之间平衡发展,利于发展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家电回收产业模式,并减小回收企业对政策的依赖。显然,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应考虑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并重的方式,既要保障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又要注意引入市场机制,避免垄断现象的发生,促进该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正规废旧家电回收企业目前仍是微利,由于没有条件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导致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另一方面,历史原因导致的人员、债务包袱重,使企业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国家也有必要考虑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产业的发展。如对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免征增值税;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并在信贷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等。
  而家电企业也应该正确认识自己在家电回收拆解体系中的位置,认识到自己在回收处理环节中承担着较大责任,从主观认识上积极参与其中,主动承担家电回收拆解行业前期的亏损风险。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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