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淘汰铅蓄电池等11类落后产能
2012年03月30日 17:32 4663次浏览 来源: 四川经济日报 分类: 铅锌资讯
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将以水泥、铁合金、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对11类重点落后产能进行淘汰。
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113.67万千瓦;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845万吨等;焦炭行业,淘汰4.3米以下常规机焦炉(3.8米捣固焦炉除外)160万吨左右等;铁合金行业,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生产普通铁合金的矿热炉24万吨,电解锰0.4万吨左右;电石行业,淘汰125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7.84万吨左右;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等;有色金属行业,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等;建材行业,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等落后水泥产能2400万吨左右等;轻工业,淘汰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等;纺织行业,淘汰落后的棉纺设备、74型染整设备等;铅酸蓄电池,淘汰经治理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铅酸蓄电池4.8万千伏安时左右。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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