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淘汰铅蓄电池等11种落后产能

2012年03月31日 11:2 14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各地行动进行时


  昨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十二五”期间,四川省将以水泥、铁合金、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对11类重点落后产能进行淘汰。
  电力行业,淘汰小火电机组113.67万千瓦;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845万吨等;焦炭行业,淘汰4.3米以下常规机焦炉(3.8米捣固焦炉除外)160万吨左右等;铁合金行业,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生产普通铁合金的矿热炉24万吨,电解锰0.4万吨左右;电石行业,淘汰125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7.84万吨左右;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等;有色金属行业,淘汰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等;建材行业,淘汰所有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等落后水泥产能2400万吨左右等;轻工业,淘汰石灰法地池制浆设备(宣纸除外)等;纺织行业,淘汰落后的棉纺设备、74型染整设备等;铅酸蓄电池,淘汰经治理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铅酸蓄电池4.8万千伏安时左右。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