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工业革命铅与尘 解析铅中毒历史
2012年05月02日 9:33 17026次浏览 来源: 东方早报 分类: 铅锌资讯
劳动中的危险古已有之,但迟至19世纪末,出于相关医学报告的压力,它才得到承认,继而才有了法律上关于“职业病”的认识。
马赛,1851年10月。在市长的主持下,一个全新的委员会宣布成立,成员包括来自卫生委员会的两位医生,此外还有矿业部工程师和路桥部工程师各一位。此前,迫于沿河地区居民的压力,他们刚针对菲戈罗亚(Figueroa)化工厂电容器排出的铅、锑、砷废料完成了调研。调查结果为:“关于工厂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在调查过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将其工人与雇员排除在外。因为谁都明白,在这种工厂中工作,工人必然会受疾病的威胁。工人每次进厂时,都很清楚会遭遇哪些风险。尽管所附的医生证明说明菲戈罗亚工厂存在工人罹患铅疾病的问题,但在委员会看来,这些证明的意义并不很大。”
所谓的“铅疾病”,其实就是铅中毒,在工业革命时期,这是工人要面对的最大灾难。铅中毒会导致全身水肿、关节疾病、消化困难,对血液、肾脏都有影响。另外,还会造成严重神经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工业革命与职业病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对19世纪末期的职业病概念有了个直观了解。对于来自工作中,尤其是工业生产工作中的潜在致病性,人们早已有所认识。1700年,意大利医生贝纳迪诺·拉马齐尼(Bernardino Ramazzini)便以拉丁文写成《论手工业者疾病》一书,1822年该书修订并再版。《论手工业者疾病》被译成法文是在1777年,书中揭示了各种工作环境分别导致疾病的过程。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正是工业革命在提升化工产品数量的同时,加剧了工作流程中的致病性,导致了职业病的大规模来袭。
但另一方面,却没有哪个部门真正负责监管此事。随着大革命与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相继而至,民众对化学科技进步的信心,普遍超越了对于公共卫生问题的关切。而这种态度也体现在政府法令之中,相关政令自1810年10月15日颁布后,影响效力延续至1917年才告终而那也只是因为越发厉害的工业危害,影响到了工厂周边业主的权益。对于真正劳动的人来说,还需经过一个缓慢的法制演进阶段,才轮到他们有机会发言。
在此期间,那些直接暴露于危险中的工人,反倒成了附属者,因为真正引发生产环境整改要求的,是工厂外部环境的危害。但另一方面,工人为求自保,有时候又会与沿河居民发生利益冲突,例如他们会想办法把尘云尽可能从车间排放出去。于是在当时,职业病与环境病在法律层面上是被分开的,哪怕从严格的医学观点上来说,两者原本同源。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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