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工业革命铅与尘 解析铅中毒历史
2012年05月02日 9:33 17024次浏览 来源: 东方早报 分类: 铅锌资讯
立法与工伤事故赔偿
虽然职业风险此时尚未被纳入法律范畴,但却在关于工业生产的微政治中,占据了一个核心地位。
整个19世纪,相关赔偿是按照民法标准来操作的:必须要让法庭相信,是雇主的错误导致了伤害发生,工人才有可能得到经济赔偿。但随着工业生产越来越复杂化、机械化,所谓的责任概念越来越被淡化。19世纪的最后二十年中,法庭越来越倾向于工人的一方:对于那些蒸汽机爆炸时,仅仅只是因为路过而受伤的工人,怎么能把问题归到他们身上呢?
议会也以自己的方式响应了这种新兴的同情心。后来凭借《童工回忆录》一书而扬名四海的马丁·纳多议员(Martin Nadaud 1815-1898),自19世纪80年代初便多次呼吁为工伤事故立法。而企业主的代言人,在这二十年间始终顽强抵制,因此直至1898年才终于通过了这第一条相关法令,令工伤事故赔偿制度做出改变。虽然仍对事故原因眼开眼闭,但至少明确了只要是工厂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律要做经济赔偿。不过争议依旧不断:一方面是雇主认为这法律损害了他们在企业中的主权;另一方面,这种一揽子赔偿的做法,在劳方看来仍旧是便宜了资方,放过了事故原因不去细究。
有个议题自始至终都是焦点:能否将职业病也纳入这条法令的范畴之中。通常情况下,工伤事故的伤害立时可见,而职业病的危害却需要几年甚至于几十年才能显现。
这场争论围绕立法展开,一直持续到了1913年。这一年,诸如朱尔-路易·布列东议员(Jules-Louis Breton 1872-1940)等工人利益代言人,将这议题带到了议会。之前大量出现的劳动争议,为他们带来有力的证据。1898年,国有火柴工厂的工人,对白磷带给他们的可怕伤害公开表示反对意见,最终获得成功。对于这些工人来说,长期暴露在这种工作环境下,带来了下颚遭受腐蚀甚至肌体损害的可怕后果。但之所以抗议能够获得成功,除了这些症状本身,还要归功于已有替代产品出现以及主流媒体所给予的关注和同情。这三种因素拧在一起,之后又曾多次发挥决定性作用,直到现代工业生产中解决石棉病问题时也都是靠的它们。之后几年,油漆工人因为反对碱式碳酸铅而发起的数次大规模罢工,又成功延续了火柴厂工人的努力。这直接导致了从1908年开始的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实施,其效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更是显得格外明显:先是(根据1908年4月所颁政令)对有可能遭遇铅中毒的工人提供强制性医疗监护,之后又(根据1909年7月20日所颁法令)从1915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了在油漆中使用碱式碳酸铅。
工人运动背后蕴藏的含义十分复杂。朱迪丝·兰霍恩(Judith Rainhorn)就曾指出过,油漆工人针对碱式碳酸铅的大罢工,掩盖了职业身份与“无产者”身份之间的矛盾,掩盖了与资本主义断绝关系的口头说法和改良主义的实际行动之间的矛盾。工会运动从原则上就主张继续利用薪水和工作时长做文章,反而把健康问题摆到了次要位置。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职业病风险也被一种新式的政治化做法拿来利用:和诸如社会保险等其他工人权益一样,职业病风险也被试着拿来当作调和劳资双方矛盾的砝码,这种企图尤其体现在1906年政府决定成立劳动部这件事上。
1900年,作为相关领域的鉴定与仲裁机构,工业卫生委员会宣告建立;1905年起,全国工艺委员会开始下设相关课程,稍后更建立科研实验室。这些都充分体现出调和的做法。只有把这些变化放在世界性的大环境里来看,才能更好理解其意义所在:整个1906年,一边是在伯尔尼订立国际公约,规定火柴生产过程中禁用白磷;另一边,在米兰也出现了非临时性的国际委员会,积极推进职业病研究。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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