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中重金属污染事件实行“双否决”

2012年05月07日 8:59 49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自本月开始至8月,河北省环保厅、发改委、工信厅等10部门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一批重金属污染典型。
  河北省将对重金属矿采选、冶炼排放企业进行严查。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地区实行“双否决”,即一律否决各种环保荣誉称号(包括环保模范城、生态建设示范区等),一律否决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考核成绩,并对该地区实施涉重金属行业区域限批。
  此外,在铅蓄电池整治方面将继续采取高压整治,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据悉,专项行动从5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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