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废物原料收货人登记证将过期

2012年05月14日 9:59 22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第一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到2012年8月31日。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证书自动失效,须重新申请取得注册登记资格。
  据了解,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是外贸企业办理进口废物原料业务的必备材料,该证书原有效期为5年(新证书有效期为3年),首批证书有效期到2012年8月31日。根据规定,申请延期的国内收货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延续申请,并须及时将有关申请的书面文本材料寄送检验检疫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