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2012年05月31日 14:9 4897次浏览 来源: 环保部 分类: 铅锌资讯
一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对明确淘汰的铅冶炼、皮革及毛皮鞣制加工等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设备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能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其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二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新建项目。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灵武市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居住文教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新建相关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并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实行建设项目环评前置审批,未通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投资主管部门不得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市、县(区)人民政府不得供应土地。三是采用综合手段,严格重金属企业监管。深入排查重金属企业,2012年底前全面建立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和数据库。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对采用淘汰生产工艺或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保设施、“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及不能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重金属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全部实现安全处置。四是强化重金属监测,提升监管水平。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重金属排放日监测制度,每日对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各地环保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周边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对监测结果超标的,依法调查处理。2013年底前,所有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全部安装重金属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重金属废气排放企业优先安装汞、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五是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会商协调、信息通报、信息公开、政府财政投入、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等机制,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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