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矿承压:库存大 三废治理不理想

2012年07月05日 17:16 36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一家大型矿产资源开发集团的内部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新增钼库存9000吨,加之部分矿山的钼矿历史库存较大,市场前景并不看好。
  与此同时,钼矿在开采、冶炼等诸多环节产生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治理情况也不理想。
  据上述资料称,2011年我国钼精矿产量为8.7万吨钼,同比增长8.6%。其中,河南省产量为2.9万吨钼,陕西省产量为1.7万吨钼,内蒙古产量为1.4万吨钼,辽宁省产量为7200吨钼,吉林省产量为4950吨钼,河北省产量为4500吨钼,以上五省产量占全国产量的88.5%。
  2011年,我国钼消费量为7万吨钼,同比增长16.5%。我国的钼消费领域主要集中在钢铁行业,消费占比达总消费量的78%。其中,不锈钢、高速工具钢及合金结构钢用钼量较大。
  2011年,我国钼产品出口量为17000吨钼,进口量为9000吨钼,净出口量为8000吨钼。尽管2011年我国再次成为钼产品的净输出国,但出口量依旧较低,出口配额没有用完。
  一名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专家发表于2005年的文章称,“从全国看,生产水平较高的大中型钼矿山对三废治理较为重视,且治理效果较好。但一些小型钼矿山对三废治理不甚重视,且治理效果不佳,已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我国的钼资源十分丰富,总储量达860万吨(以钼量计),其中工业储量约350万吨,居世界第二位。具有储量大、分布广、大型矿床多、矿体埋藏浅等特点。
  记者了解到,钼矿尾矿是重大污染源之一,但目前尚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
  上述文章介绍,80年代以来,我国钼矿山的采选生产迅速发展,全国钼冶炼厂增至40多家,作为钼冶炼厂的原料钼矿(钼精矿、含钼45%)相应的迅速发展,如1990年全国钼精矿产量3.29万吨,比1985年的2.02万吨增长62.9%。1995年产量5.53万吨比1990年递增68.1%。1998年产量约7.11万吨,比1995年增加28.6%。
  但与此同时,钼矿开采产生的废渣,废水及废气等三废量增加迅速。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比1990年的钼矿三废总量增加约3倍,比1985年增加4倍左右。
  “从全国看,生产水平较高的大中型钼矿山对三废治理较为重视,且治理效果较好。但一些小型钼矿山对三废治理不甚重视,且治理效果不佳,已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上述专家说。
  据其介绍,废渣主要是浮选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在采选矿生产中各种生产废水汇集后与尾矿一起排入尾矿坝(或尾矿库)内,其构成包括、尾矿带水、精矿溢流水、破碎中粉尘喷淋水和生产场地地面冲洗水等。浮选废水量最多约占总废水量的70%以上。处理1.0吨原矿需耗水4~6吨。
  专家称,在选矿中使用硫化钠(Na2S)或氰化钠(NaCN)为浮选药剂,并用煤油、水玻璃或松根油作为助药剂等,致使排出的废水中含有药剂残留物,具有相当的危害性。
  在矿石粗破及中破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含尘废气,使生产场所的空气中含尘量大大超过卫生标准要求。据测定表明,产尘场所的空气中含尘量约15~18毫克/立方米,对生产工人有很大的危害性,且污染环境。
  研究显示,钼冶炼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因生产工艺的不同而不同。目前,国内铝矿冶炼方法多样,但原则工艺大致分为I、Ⅱ两类:工艺I,焙烧-浸出-离子交换-沉钼;工艺Ⅱ,原矿破碎-浸出-萃取。
  相对而言,工艺I对环境的污染以气型污染为主,工艺Ⅱ则减少了焙烧过程中二氧化硫的产生,回收了矿石中除钼以外的镍等有价金属,对环境的污染以水污染为主。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专家认为,目前,各钼冶炼企业大多采用传统的成熟技术,在生产过程中虽采取了一定的节能降耗措施和较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生产时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但由于各厂管理水平不同,均难以保证长期稳定达标,同时多数设备陈旧,回收率和清洁生产水平较低,钼冶炼企业仍给所在地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
  调查还发现,钼冶炼企业的浸出渣、水处理渣、磷砷渣均为危险固体废物,目前有部分企业仍未按危险废物要求暂存与处置,易发生二次污染。废气治理是该类工程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实际生产中,二氧化硫治理投资一般达到生产投资的15%左右,其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均较高。
  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200多家冶炼厂广泛分布于江苏、辽宁、河南、山西等省。其中大多数企业都是在本地进行工业氧化钼的焙烧,有的也采购工业级氧化钼生产钼铁。

责任编辑:hq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