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处罚重大环保案件 58家企业被罚323万元
2009年09月09日 8:32 2410次浏览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潘彧
记者从环保局获悉,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中,共有58家企业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其中4家企业被处10万元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323万元。据介绍,凡一次性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重大案件。
点名曝光两企业违法行为
为有效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东莞市环保局还点名曝光了2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分别是东莞市南城达利模具维修店和东莞市众赢五金有限公司。
其中,东莞市南城达利模具维修店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此外,该店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擅自将危险废物(电镀废水)转移给广州番禺绿由工业弃置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而东莞市众赢五金有限公司则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并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
环保局责令这两家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停止使用所有生产设备,停止违规转移危险废物,并对这两家公司分别罚款10万元。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yujingqiu.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