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开发区将引进300名优秀人才

2009年09月09日 9:40 151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人才资讯

  从2009年起,利用3年时间,营口开发区将每年引进100名优秀人才,到2011年,全区将引进300名优秀人才。其中,2009年引进不少于5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并为选拔受聘的博士研究生提供居住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的住房,在开发区工作满10年,房屋产权移交人才本人所有。

  在实施人才储备工程中,营口开发区大胆选拔和使用优秀的引进人才。对博士研究生人才、硕士研究生人才优先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人才优先列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并且每年从引进人才队伍中选拔一定数量的人选,到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挂职或任职。对于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件》规定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才考录为区直机关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职务任免和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条件的,可以优先任非领导职务。

  实施人才战略储备工程,主要是立足东北,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公开选拔招聘,留学归国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也在选拔招聘之列。选聘的对象主要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国家界定的、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留学人员。选拔的条件,一是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是所在院系为高考提前录取或第一批录取院系,优先选拔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生;三是在国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先在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四是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五是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硕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六是硕士研究生应聘,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10分,博士研究生应聘直接进入面试;七是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获得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引进人才可将本人、配偶、子女户口迁入开发区,未迁户口的,子女就学享受开发区市民同等待遇。引进人才在聘用期内购房,享受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的购房补贴。建设人才公寓,优化引进人才的安居环境。

  据悉,今后该区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将从聘用合同满两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引进人才中择优调入。聘用合同未满两年的引进人才,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招考的,大学本科人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5分;硕士研究生人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加10分。

责任编辑:m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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