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何时能“功德圆满”

2012年07月24日 14:34 103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生产企业:绿色设计与回收利用需“两头抓”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在汽车报废后,如果不能及时拆解和回收,汽车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如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而报废汽车在回收拆解、材料分离和再利用等环节,由于缺少相关的规范监管和引导,也使得报废汽车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并给社会、环境和个人都造成了相应的危害。
  专家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在汽车回收利用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一方面需要开展绿色设计,提升产品回收的可利用率,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提供拆解技术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回收利用企业合作,提高回收利用水平。
  高东升表示,做好汽车回收利用,要树立源头控制的理念。“源头控制怎么来做?一个是从产品的设计、制造阶段就要考虑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还有一个,要抓最后的报废阶段,我们要重视回收利用,”他强调,从这两头来抓,来促进汽车产品的绿色和高效回收利用。
  “但是目前,仅有少数自主品牌企业迫于出口压力,建立了完善的企业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汽车产品生态设计体系和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等,并开展相关研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高延莉指出,汽车生产企业应自觉把拆解手册提供给拆解企业,还要对汽车拆解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国外,汽车生产企业必须给汽车拆解企业提供拆解手册。一辆车生产出来以后,哪个部件应该怎么拆,哪些是可以回收利用的,哪些又是不可以回收利用的,都需要在拆解手册详细说明。此外,国外企业采取的是"生产者负责制",汽车生产企业要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汽车拆解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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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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